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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表明:逾七成經營者履行商品三包責任不積極

2014-06-30 13: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北京6月30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30日發佈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今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逾百日,但超過七成經營者履行商品三包責任不積極,部分經營者回避應盡的舉證責任倒置責任。中消協呼籲儘快出臺新《消法》配套細則,讓違法違規經營者受到相應的懲罰。

  報告説,對所有商品都實行三包是新《消法》的一大亮點。調查結果顯示,新《消法》實施後,經營者能自覺承擔三包責任只佔21.3%,而高達71.45%的經營者,只願承擔少部分責任或拒不承擔三包責任,其中符合退貨條件的,商家只換貨或修理的佔到了41.85%,符合換貨條件的,商家只修理的佔12.50%,經營者以各種理由拒不承擔三包責任的佔17.10%。

  調查顯示,4.92%的被調查者對於網購企業落實新《消法》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情況“不太滿意”或“非常不滿意”。而造成網民不滿意的主要原因是對“網購企業退貨要求苛刻”和“退貨手續繁瑣”佔比過半;網民認為在通信服務、銀行服務、醫療保健、保險服務、房地産等行業中“霸王條款”仍然還相對較多。

  這份調查報告同時顯示,快遞服務、通信服務、金融保險等行業在落實個人資訊保護方面最讓網民揪心,43.10%的消費者認為“垃圾短信、騷擾電話明顯減少”,而認為“和之前差不多”的網民佔比36.46%。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新《消法》實施以來,多數經營者履行商品三包責任不積極,部分經營者回避應盡的舉證責任倒置責任,一些經營者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條款不到位,等。雖然這些經營者回避了這些應盡義務和責任,然而,讓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卻難以操作。為此,中消協建議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出臺落實新《消法》的相關規定的配套措施,增強相關條款的可操作性,切實讓違法違規經營者受到相應的懲罰,付出必要的代價。(完)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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