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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首點名“三公”經費違規部委

2014-06-25 08:4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作“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點名通報了衛計委、國資委、發改委、科技部、農業部等多個部委和下屬單位在“三公”經費方面的違規情況。

  這也是歷年審計工作報告中首次具體點到在“三公”經費方面違規的部委。

  審計出“三公”經費管理和使用存在問題

  因公出國(境)方面

  一、違規組織“雙跨”(跨地區、跨部門)出國考察或營利性團組

  點名:科技部、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中國建築文化中心

  典型案例: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在其2012年和2013年未經批准的“雙跨”團組中,邀請自然科學基金會主管項目的1名工作人員持因私護照分別出訪美國、加拿大,承擔其費用4.12萬元。

  二、擅自更改行程、延長境外停留時間

  點名:民航局及所屬單位有113個團組、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9個團組

  典型案例:中國地質調查局“美國和加拿大開展頁巖氣技術考察團”2013年1月改變在美行程,前往拉斯維加斯停留3天,回國後還報稱當時在加拿大考察。

  三、超標準、超預算或超範圍列支出國(境)費用

  點名:14個部門本級和54個所屬單位超標準、超預算或超範圍列支出國(境)費用3229.53萬元

  典型案例:國資委及其30個所屬單位918.66萬元、中科院的4個所屬單位891.05萬元、海洋局及其2個所屬單位377.26萬元。

  四、由企事業單位承擔出國(境)費用

  點名:9個部門本級和14個所屬單位由企事業單位承擔出國(境)費用1568.75萬元,其中衛生計生委的3個所屬單位756.39萬元、發展改革委157.03萬元

  典型案例:國資委2013年組織的19個出國(境)培訓團組中,中央企業等承擔國資委機關人員費用434.02萬元。

  公務用車方面

  一、公務用車配備超編制、超標準

  典型案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及所屬單位超編53輛、超標18輛,稅務總局超編20輛、超標30輛,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分別超編21輛、33輛。

  二、長期佔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車輛

  典型案例:民航局及所屬單位佔用52輛、林業局的2個所屬單位佔用24輛、國土資源部的14個所屬單位租賃44輛。

  三、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費用

  典型案例:國資委及其57個所屬單位619.34萬元。

  公務接待方面

  轉嫁或攤派、自行調劑項目 或其他支出用於公務接待

  點名: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人民銀行等4個部門本級和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湖南證監局等6個所屬單位

  典型案例:人民銀行及其2個所屬單位69.11萬元、林業局的2個所屬單位62.71萬元。

  會議費方面

  一、在非定點單位召開會議

  典型案例:其中交通運輸部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114個(43個在五星級酒店)、民政部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15個(1個在五星級酒店)、海洋局的2個所屬單位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48個(20個在五星級酒店)。

  二、超標準、超範圍或虛列會議費支出1355.85萬元

  典型案例:發展改革委168.03萬元、文化部和4個所屬單位216.27萬元。

  三、向所屬單位等轉嫁攤派會議費555.95萬元

  點名:衛生計生委、海洋局、國土資源部等14個部門

  典型案例:衛生計生委有關司局2012年和2013年有3次工作會議由其所屬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具體承辦,會議費99.85萬元均由醫藥企業贊助。

  整理/本報記者 孫昌鑾 製圖/潘璠

  去年“三公”撥款比預算 減少9.54億元

  “2013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合計70.15億元,比預算數減少9.54億元。”

  受國務院委託,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關於2013年中央決算的報告》中提到了上述數據。

  樓繼偉解釋説,“三公”經費比預算數減少,主要是各部門壓縮、取消部分出國(境)團組,加強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活動,減少了相關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16.63億元,減少4.73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42億元,減少1.99億元;公務接待費11.52億元,減少2.82億元。

  樓繼偉還提到,經匯總,2013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作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1047.94億元,比2012年增長1.9%,略有增長主要是鐵路公安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的比例比2012年有所提高等。

  首次點名通報

  “三公”經費違規部委

  引人關注的是,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作“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點名通報了包括衛計委、發改委、科技部在內的近20個部委及下屬單位在“三公”經費方面的違規行為。

  北京青年報記者查閱以往的審計報告,審計署在通報違規行為時往往用到“個別單位”或“少數部門”等詞,就“三公”經費方面具體點出違規部委的名字尚屬首次。

  此次在審計報告中點名通報“三公”經費違規部委,審計署不但詳細列出了因公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作費、公務接待費以及會議費等每個方面所出現的問題,還都列舉了典型案例説明具體單位的違規行為,列出了違規金額等詳細資訊。其中,海洋局、林業局等部門還被多次提到。

  “三公”經費

  在歷年報告中著墨最多

  在以往的審計報告中,審計長在介紹“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時,對社會上最關注的“三公”經費問題往往一筆帶過。

  從去年的審計報告開始,審計署專門介紹了針對會議費和因公出國(境)費的專項審計。今年的審計報告則更進一步回應了社會的關切,不但延續了去年對因公出國(境)和會議費的介紹,對車輛購置及運作費、公務接待費也都有了明確而具體的情況介紹。

  北青報記者統計發現,今年的審計報告中用於介紹“三公”經費審計情況的文字達到了1244字,不但遠超出去年用在“三公”經費的文字量,還佔到了今年整個審計報告的約十分之一。

  相關

  審計審出重大案件

  涉案人數首超千人

  昨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作201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時提到,審計署在各項審計中,發現並移送涉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

  北青報記者查閱歷年審計報告發現,審計署2013年通過審計查出的重大違法違紀案,無論在案件數量還是涉及人數上都創下新高。

  涉案人數創新高

  劉家義審計長在介紹“審計查出的涉嫌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情況”時提到,在各項審計中,發現並移送涉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這些案件主要發生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産資源的部門和單位。

  北青報記者分別查閱2012年度、2011年度和2010年度的審計報告發現,在這三年中,涉及的案件分別為175起、112起和139起,而涉及人數分別為630人、300多人和617人。這也意味著2013年度審計署發現並移送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涉案人數在歷年中最多。

  不過,審計工作報告中提及的經審計發現的涉案人數,並不等同於最終被有關部門處理的人數。以2012年度為例,在審計署移交給有關部門的175起重大違法違規案件中,2012年度審計報告中提到的涉案人數為630人。

  最終,劉家義審計長在昨日所作的審計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提到:“審計署發現的175起涉嫌違法違紀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後,已有1200多人被依法依紀處理。”

  暴露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

  劉家義在介紹上述案件的特點時提到,經審計署發現並移送的案件呈現出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違法犯罪方式更加隱蔽、權錢交易收益遠期化等三大特點。

  在“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方面,上述314起案件中,有112起(佔35.7%)是“串案”、“窩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親屬參與。這類案件大多以一名或幾名公職人員為核心,以其掌握的公共權力或公共資源為支撐,案件鏈條往往牽扯十幾人或數十人,有的涉案人員之間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在“違法犯罪方式更加隱蔽”方面,審計發現,一些不法分子通過有意培植利益關聯方“代理”作案,有的將原本可以按正常程式開展的行政審批等事項,指定仲介方介入協助,並最終從仲介方獲得利益回流。在股權轉讓、招投標、資格申請、投融資等業務中,這一問題尤為突出。審計發現此類案件80多起,涉及200多人。

  在“權錢交易收益遠期化”方面,審計發現此類案件109起。這些案件中權錢交易趨向索取投資入股、業務壟斷、礦産開採等隱性利益,有的在位時只“幫忙”不收禮,待離職後再兌現;有的將部分違法所得投入公益事業樹立“道德”形象,或謀求政治地位。

  審計為有關部門提供明確靶向

  隨著中央持續加大反腐敗力度,審計在反腐過程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而此次審計署審出的案件和人數均創歷年新高,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産生的。

  昨日,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對此解讀稱:“審計機關始終注重發揮自身優勢,審計機關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堅決查透查實,並注重深入分析新形勢下腐敗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充分發揮好反腐敗的尖兵和利劍作用。此外,還通過深入分析歸納腐敗特點,及時發現異常變化和異常事項,提高案件發現和查處能力,同時又為有關部門實施精準打擊提供明確耙向。”

  審計報告近年來的變化

  縱觀近年來的審計報告,可謂“鋒芒”漸顯。前年所作的審計報告尚頗含糊,只一句“個別部門還存在超標準列支‘三公’經費現象”,就畫上了句號。去年所作的審計報告對違反“三公”經費的行為進行了詳細分類,但是對於違規部門還是“手下留情”,用了“部分團組”、“一些部門”這樣相對模糊的表述。再看今年的審計報告,不僅違規行為清晰可見,哪些部門在頂風違規更是一目了然。

  關鍵詞

  不當牟利

  住建部等13部門下屬單位 共不當牟利近30億元

  劉家義在審計工作報告中談及“預算申報和執行中存在違反財經制度規定問題”時表示,一些中央部門主管的社會組織和所屬單位依託行政資源不當牟利。

  至2013年底,衛生計生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3個部門主管的35個社會組織和61個所屬事業單位利用所在部門影響,採取違規收費、未經批准開展評比達標、有償提供資訊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計29.75億元,部分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1.49億元。

  劉家義舉例説,中華醫學會在2012年至2013年召開的160個學術會議中,用廣告展位、醫生通訊錄和註冊資訊等作為回報,以20萬元至100萬元價格公開標注不同等級的贊助商資格,收取醫藥企業贊助8.2億元;未經批准違規收取資格考試復訓費1965.04萬元,將618個繼續教育培訓項目收入1.14億元存放賬外。

  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將受衛生計生委委託收集的醫院用藥數據,出售給醫藥市場調研公司,2011年至2013年違規取得收入3527.1萬元。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2013年在受住房城鄉建設部委託進行綠色建築標識評價過程中,未經批准違規收取參評單位評審費1418.55萬元。

  小金庫

  衛計委等單位

  設立“小金庫”1.94億元

  劉家義在報告中提到,衛生計生委本級等單位存在賬外設立“小金庫”等問題,用於發放獎金、招待等支出。報告中稱,衛生計生委本級和中國建築文化中心、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産資源研究所等34個所屬單位採取轉移收入或虛列支出等方式,賬外設立“小金庫”1.94億元。如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3個單位2012年至2013年,套取資金1984.55萬元設立“小金庫”,主要用於發放獎金、招待等支出;海洋局預報中心2011年至2013年,將510.61萬元廣告收入存放所屬公司,其中392.19萬元用於發放職工津補貼。

  此外,文化部本級和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2個所屬單位挪用或套取財政資金等1.04億元,其中3433萬元用於違規購買購物卡、禮品或發放勞務費等。如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影電視設計研究院2012年至2013年以假發票套取3034.04萬元,用於發放獎金、購買預付卡等。

  扶貧資金

  1595余萬扶貧資金被個人侵佔

  劉家義在報告中指出,從審計19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情況看,2010年至2012年,各級財政扶貧投入共計39.27億元,有效改善了當地貧困人口的生産、生活條件,但扶貧資金使用管理還不夠規範。

  此次審計發現違法違規問題金額2.34億元,佔抽查資金額的18.4%。其中:1595.71萬元扶貧資金被個人侵佔,涉及公職人員28人;1.73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擠佔挪用,主要用於辦公用房建設、對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4432.68萬元扶貧資金形成損失浪費,有的被用於修建形象工程,如寧夏同心縣投入391萬元建設了17座移民新村標誌牌樓,其中動用扶貧資金114萬元;有5個縣的扶貧工作主管部門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在扶貧管理費等經費中違規列支吃喝、旅遊費用53.36萬元。此外,還有2.27億元扶貧資金閒置一年以上。

  保障房

  2.9萬戶家庭的保障房資格被取消

  劉家義還在報告仲介紹了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審計發現在資金管理和住房分配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在資金管理方面,有38個單位騙取套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有237個項目或單位將78.29億元挪用於市政設施、園區開發等。如河南新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編造虛假棚戶區改造規劃、虛估投資額等,以城市棚戶區改造名義發行債券9億元,其中7.77億元實際用於旅遊開發、對外出借和投資等。

  住房或補貼分配方面,一些地區由於資格審核把關、糾錯清退等基礎工作薄弱,有4.75萬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享受了住房或貨幣補貼,有2.65萬套住房被挪作他用或違規銷售。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地方已追回資金41.84億元,取消2.9萬戶家庭的保障房資格,收回或清理住房1.65萬套,完善制度724項。

  礦産資源

  礦産資源審計審出數百億問題資金

  昨日,劉家義審計長在報告中專門提及礦産資源審計,審計8個省共發現應徵未徵和擠佔挪用探(採)礦權使用費、礦産資源補償費、資源稅等資金284.18億元,佔抽查資金額的10.96%。

  值得關注的是,劉家義在提到礦産資源審計中查到問題時舉例,陜西省靖邊縣3宗探礦權出讓中,國土資源部門有關工作人員違規審批,民營企業5年間通過轉讓部分股權方式將探礦權轉手倒賣獲取暴利。

  劉家義在報告中表示,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地方採取追繳、沒收違法所得等措施整改違規問題金額136.18億元,制定完善制度40項。

  本版文/本報記者 孫昌鑾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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