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6日電 據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報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正在考慮修改規則,可能要求困境國家延長主權債務償還期,作為尋求IMF援助的條件。
目前IMF的選擇有限:要麼紓困,要麼債務重組,取決於IMF是否認為一國的債務具有可持續性。
這一醞釀中的想法提出了第三條道路:允許債權人接受負債國“重新安排”現有債券。償還期將延長至與IMF紓困計劃的期限相同,但票面利息及本金不變。
討論這些想法的背景是,IMF試圖從2010年希臘紓困後主權債務重組的處理方式中吸取經驗教訓。
提供建議的銀行家和接近IMF執行董事會的人士表示,IMF執行董事會上週五討論了一篇新論文。這可能導致改變大型IMF計劃對待私人部門債券持有人的方式。此前經歷的困難時期改變了政府和債權人之間的權力平衡。
參與討論的人士表示,相關工作仍處於初級階段,執行董事會內部存在意見分歧,在年底之前不會得出結論。IMF拒絕置評。
根據IMF政策,一國債務必須有很高概率維持可持續性,它才能夠根據“特別通道”(exceptional access)標準提供高額貸款。這意味著它目前有兩種選擇:提供貸款,不影響私人債權人;或堅持要求進行痛苦的債務重組。
在希臘的案例中,歐元區機構和IMF最初不願意強迫私人債權人直接承擔損失——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擔心問題傳染至歐元區其他國家——但到了2012年,重組變得勢在必行。(中新網財經頻道)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