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根據正式出臺的一項新規定,今後,包括央企在內的所有駐新疆企業新增用工需保障當地勞動力佔比不低於七成,以造福當地,破解就業難題。
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侯立賢介紹,按照新疆最新出臺規定,今後,包括央企在內的所有駐疆企業、政府投資以及各類援疆項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標需用於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蘇國平表示,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駐疆企業吸納本地少數民族就業比例需達到25%以上。預計三年內,駐疆央企可新增少數民族員工約3萬人。在南疆,第一批百萬人就業計劃和“短平快”項目,將支援292個項目,可帶動4.5萬人就業。
目前,新疆已啟動城鄉勞動力就業失業情況普查系統,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城鄉勞動力就業失業調查摸底數據採集錄入。今年,新疆還將在2013年基礎上,把監測企業擴至512家,就業崗位監測人數將達27.7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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