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消法》實施後 霸王條款投訴“井噴”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吳冰清)23日,記者從省消委會獲悉,全省各級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在2014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450件,其中,對餐飲行業“霸王條款”的投訴呈現“井噴”。
西餐廳退還60元開瓶費
今年3月,成都市民劉女士在“莎賓娜”西餐廳用餐時,被迫繳納了60元的開瓶費。接到投訴後,成都武侯工商局小天竺工商所工作人員趕到這家西餐廳進行調解,工作人員告訴餐廳方負責人,根據新實施的《消法》,最低消費、酒水開瓶費都屬於霸王條款,並要求餐廳退換劉女士60元開瓶費。而這也是新《消法》公佈後,成都首例開瓶費退還調解案件。
“過去,餐飲行業的‘霸王條款’作為行業慣例存在,消費者只能默認或者接受,因此,這類投訴在以往鮮有涉及。”省消委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而在2014年第一季度的投訴案件中,關於餐飲行業“霸王條款”的投訴則呈現“井噴”,“這可能與新《消法》實施有很大關係。”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秘書長肖向榮分析。
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居首
從省消委統計的數據來看,今年第一季度涉及商品服務品質問題的投訴仍是消費者投訴的主要方面。在商品投訴中,居前3位的分別是家用電子電器類、服裝鞋帽類和日用商品類。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的投訴由去年的24.4%上升到26.99%,上升幅度最大。
值得一提的是,一季度涉及食品類的投訴較去年同期下降了2.68個百分點。“從側面説明市場食品類品質有所改善。”肖向榮説。
此外,服務類投訴整體呈上升趨勢。在郵政服務類投訴中,快遞服務業投訴佔比最高,達82.41%,主要集中在快件被掉包、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索賠困難等。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