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 正文

四成受訪者不清楚新三包細節 新消法破除障礙

2014-03-17 09:42 來源:中國消費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消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本報記者 任震宇 文/圖

  本次調查顯示,60.29%的參與調查者知道新《消法》在“三包”範圍、保護措施上的進步,但有68.57%的參與調查者表示未能順利享受到經營者的“三包”服務。新《消法》規定,如果商品不能達到本應具有的使用目的,符合法定合同解除條件,消費者就可以要求退貨,這對維護消費者權益無疑更加有利。

  以往“三包”常遇阻

  “産品包退、包換、包修”(俗稱“三包”)並非新《消法》的首創,上個世紀80年代國務院發佈了《工業産品品質責任條例》、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八部委發佈了《部分國産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就對部分商品做出了三包規定,此後在上個世紀90年代出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産品品質法》也吸收借鑒了“三包”的相關規定,以法律形式將“三包”規定確立下來。1995年,我國還出臺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先後有24種商品被納入“三包”規定。“三包”規定,對維護消費者權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時代的展,消費結構的升級,已經不適應當前消費市場發展的需要。由於商品和服務種類繁多,每一種商品和服務都要制定一部相關的“三包”法規顯然是不可能的,也不現實。

  上海市民許小姐于2012年10月購買了一台“博世”燃氣壁挂爐,不料安裝完成後徐小姐即發現該壁挂爐存在漏水現象,她當即要求調換新機。但博世公司卻以燃氣壁挂爐沒有國家“三包”規定為由拒絕調換新機,只承諾調換零件維修,這讓許小姐很不滿。

  這樣的現象並非偶然,中國分戶燃氣供暖分會會長王啟表示,壁挂爐在我國尚處於發展初期,相關的國家標準也才出臺兩三年,具體的“三包”規定並沒有跟上。目前各個廠商都是自行制定售後維修政策,有的只能修不能退、換貨,有的保修期一年,有的保修期兩年。“三包”規定的缺位給許小姐這樣的消費者維權造成了許多困擾。

  本次調查顯示,有68.57%的參與調查者表示在要求經營者履行“三包”時不順利;只有22%的參與調查者明確表示在要求經營者履行“三包”時順利;還有9.43%的參與調查者表示無此經歷。

  新《消法》破除障礙

  本次調查也對此前消費者要求經營者履行“三包”時遇到的主要障礙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參與調查者遭遇的主要障礙包括:品質鑒定,為38.1%;責任分擔,為33.33%;費用核定,33.33%;商品運輸,23.81%。

  這一調查選項為多選,參與調查者可以根據自身遭遇選擇多個原因,從結果可以看出,經營者拒絕履行“三包”義務的理由很多,因此作為典型拒絕理由的備選項得票比較平均,而這也是關於“三包”相關規定的修訂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新《消法》對商品的“三包”做出了進一步的改進,其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中消協法律部主任陳劍表示,新《消法》的這一規定,大大拓展了“三包”的範圍。

  法條理解待加強

  本次調查顯示,60.29%的參與調查者知道新《消法》有對“三包”條款的修訂,擴大了“三包”範圍。應該説,這一比例並不算高,而本次調查還顯示,相當一部分消費者對新《消法》中“三包”規定的細節並不清楚。

  對於“消費者是否了解三包詳細規定”這一問題,本次調查設置了一個“模擬情境”的問題:李某購買了一個高級旅行箱,收貨第二天發現箱鎖因品質問題無法鎖定。該産品目前尚無國家“三包”規定,根據新《消法》,李某可以提出什麼要求?

  對這個問題,有59.41%的參與調查者認為“可以要求退貨”;有22%的參與調查者認為“可以修但不能退”;18.59%的參與調查者表示“説不清”。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如果消費者發現購買的商品存在品質問題,該商品沒有相應的國家“三包”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也沒有退換貨、修理的協議,那麼就可以依照新《消法》的相應條款,享受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的權利,即使在七日之後,只要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也可以退貨。

  可見,既然旅行箱沒有國家專門的三包規定,那麼就應該按照新《消法》的規定,七日內消費者完全可以提出退貨的要求,而不是只能修理。

  配套法規須完善

  新《消法》對“三包”條款的修訂也讓消費者為之叫好。本次調查,允許參與調查者對三個典型評價進行選擇,結果,認為“無縫覆蓋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得票率為29.42%;認為“權利義務界定清晰”的得票率為35.29%;認為“相關配套規定還需要完善”的得票率也為35.29%。

  這一調查結果頗為耐人尋味,“相關配套規定還需要完善”的得票率較高並非沒有原因,事實上,在新《消法》實施後,最需要完善的就是此前的24種商品的“三包”規定。依據現行的24種商品三包規定,如果商品有品質問題,要求經營者先負責修理,修不好的再更換,仍然無法達到品質要求的,才可以退貨。但是新《消法》對“三包”的排序則是“退貨、更換、修理”,退貨有了優先權,對達不到品質要求的商品,消費者可以直接要求退貨。因此現有的“三包”規定修訂也急需提上日程,以避免下位法與上位法衝突,損害消費者權益。(調查數據來源:3G門戶網 中國消費網)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