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借助“陰陽合同”來實施避稅的空間將再度遭到封殺。據報道,從權威渠道獲悉,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國地稅機關健全存量房(俗稱“二手房”)評估工作制度、完善評估技術標準、嚴格評估值管理,其中明確提出:要逐步縮小評估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距,在條件允許時應取消下浮比例。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地下浮比例不得超過10%。對涉嫌違法違紀仲介機構和經紀人列入“黑名單”,在其代理辦稅時予以嚴格審核。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提出:要採取多種方式監測房地産市場價格情況,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及時修正評估模型(當本地房地産價格指數連續3個月環比變動幅度累計超過5%時,應對評估模型進行調整);要分析本地評估分區情況,原分區較粗或情況發生變化的,要重新調整分區,以保證同一分區內房地産具有較強的同質性和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國家稅務總局特別強調,除徵管工作需要外,嚴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納稅人及其代理人公開或透露存量房評估值。
國家稅務總局還要求各地地稅機關與當地住建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房地産仲介機構的管理,對於在存量房稅收徵管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的房地産仲介機構和經紀人名單,及時向住建部門和工商部門通報,並將其列入不誠信名單,在其代理辦稅時予以嚴格審核。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