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剪刀差’問題突出,尤其是土地被徵用以後,巨大的增值收益沒有多少真正落到農民腰包。”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近日表示。
受國內城鎮化進程的推動,關於農村集體用地流轉、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問題一直是業內關注熱點。業內專家認為,新一輪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如何打破土地二元結構限制。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國土部門目前已形成關於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議,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過程中,與補償相關的徵地制度改革是最大難題。未來,在原有制度模式上,通過總結當前一些試點城市的經驗,“農地”有望通過招拍挂等方式進行市場化流通,權益進行市場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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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引出土地改革框架
資料顯示,到2020年,中國城市化率應該在60%左右,城鎮人口大約為8.5億,比2012年底城鎮人口凈增1.4億人。目前,我國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已突破10萬平方公里,有分析據此預測,如果按每人平均100平方米為新增城鎮人口提供工礦用地,至2020年城鎮工礦用地總量將突破11萬平方公里,該數據將大大突破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規定的10.65萬平方公里的控制目標。
為了適應城鎮化對城鎮建設用地的需求,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便隨之引出。《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國土部了解到,自去年9月以來,國土部便成立專題研究小組,圍繞促進和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謀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
國土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課題小組成員、國土部規劃司副司長劉國洪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改革研究小組在歷時10個月、對11個省份的50多個城市進行調研後,目前已形成關於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框架建議。
劉國洪還説,為了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當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重點包括,提高存量用地在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比重;扭轉城鎮建設對新增土地出讓收益的過多依賴;建立起有利於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的制度政策體系等。
據分析人士預測,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很可能成為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最先啟動的改革領域之一,也是與城鎮化關係最為緊密的改革領域之一。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的具體內容還大致包括,在保留現有徵地制度的前提下,縮小徵地範圍,改産值補償為市場價值補償;在保持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規範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依託現有土地交易機構,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進集約節約用地,對增量建設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出讓方式等領域,進行差別化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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