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旅客自掏高鐵路費
花了398元獲賠180元,旅行社稱是“不可抗力”所致
春節前,濟南市民王先生一家三口選擇到新馬泰度假,可沒想到由於航班取消,訂好的行程被臨時更改,多掏了腰包少玩了景點,放鬆心情也變成了一場鬧心。
春節前,王先生一家三口在中國國際旅行社預訂了一款10天9晚的新馬泰行程,並繳納了旅行款,簽訂了合同。
1月29日早上8點,王先生一家和其他13人如約跟旅行團在機場集合,等待濟南至上海的航班。然而,當天遭遇霧霾天氣,原定航班取消。最後,旅行社領隊帶著大家乘高鐵前往上海。
“當時領隊承諾,高鐵票先由遊客墊付,回來給退機票錢。”王先生告訴記者,當天雖然趕到了上海,卻沒有趕上晚9點飛往曼谷的航班,抵達曼谷已是第二天下午5點,直接被安排入住。旅行社還以“因時間不足無法按計劃進行原旅遊行程”為由讓16名遊客簽了條約,“10天9晚,少玩了1天。”
2月8日,旅行結束回到濟南後,王先生先後幾次跟旅行社交涉,對方答應旅行團每人退180元機票費用。“為什麼只有180元?我們不追究少玩的景點,但高鐵費用該賠償。”王先生説,航班取消,濟南至上海高鐵票398.5元,“我們一家花了1000多元,旅行社只退540元肯定不能接受。”
3月14日下午,記者聯繫到了中國國際旅行社負責新馬泰項目的工作人員王敏。王敏告訴記者,機票可退的就是180元/人,至於其他費用,由於航班取消是“不可抗力”因素,理不應當。王敏説,王先生如果覺得不合理,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記者 崔岩 實習生 楊照君 王慶珍)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