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男子戈爾茲韋恩與未婚妻黑爾兩年多前雇用一家公司擴建自家的地下室,不料整幢樓房倒塌,還損及相鄰建築。倫敦一家法院17日裁定當時負責開挖地下室的建築公司“不合格”,應向這對情侶賠償28.7萬英鎊。
戈爾茲韋恩與未婚妻2011年以34.5萬英鎊購買了倫敦斯坦厄普一幢樓房,隨後決定擴建地下室。他們與AIMS水暖建築服務公司簽訂合同,由這家公司于2012年9月開始對地下室進行施工。2012年11月24日,一場大雨過後,戈爾茲韋恩注意到樓房的墻體出現裂縫。在10秒至20秒時間內,裂縫從1釐米寬擴大至10釐米寬,“就像災難片一樣”,部分樓體轟然倒塌。
雖然法官判施工公司賠款,但這家公司已經破産,戈爾茲韋恩很可能拿不到一毛錢賠償。更糟糕的是,保險公司拒絕就這起事件進行理賠。如今,戈爾茲韋恩四處流浪,仍背負著23年房貸要償還,還要賠償鄰居們受損的房屋…… (楊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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