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演員方子哥買房被騙 起訴仲介索賠損失300萬
方子哥夫婦
京華時報訊 影視演員方子哥給兒子買房被騙走393萬元,方子哥將房屋仲介我愛我家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下稱我愛我家)及北京偉嘉安捷投資擔保公司告上法庭,訴請兩家公司解除居間服務等相關合同,並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昨天,此案在奧運村法庭開庭審理。
2012年6月,方子哥的兒子方曉鴿準備結婚,委託母親顏珍買房。在我愛我家的居間服務下,顏珍看房後,同仲介人員一起查看了賣房人李蕊(真名李佳霖,因詐騙1300余萬元終審被判無期)的房産證,房子也沒有抵押記錄。之後,雙方在我愛我家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
方子哥原想貸款買房。在進行“網簽”後到銀行面簽,方家發現李蕊戶口本上的姓名為李佳霖。姓名不一致,銀行不給貸款。方家須等李佳霖變更房産證,撤銷網簽後再重新網簽。
2012年9月,李蕊拿到了新身份證,以及更名後的房産證,雙方在撤銷網簽後進行第二次網簽。結果,此次網簽因我愛我家工作人員將賣房人的性別寫錯。2013年2月,雙方又進行了第3次網簽。
原告稱,當時因李佳霖的姓名問題,銀行不給貸款,方家不得不將393萬元現金先後打給李佳霖。
然而,第三次網簽成功後,方家聯繫李佳霖辦理房子過戶時,才知道李佳霖因涉嫌詐騙被抓,且其所購房産早在2012年11月就作抵押貸款463萬元。李佳霖在交易中,向方家出示的是假房産證。
原告代理人稱,我愛我家及擔保公司辦事拖延,沒查出是假房産證,沒有盡到審慎的審查義務,使得原告錢房兩空。
庭上,我愛我家辯稱,原告方上當受騙是因太輕信。
我愛我家代理人稱,合同規定客戶在面簽成功後才付款。但在2012年6月20日面簽沒成功且需補交資料時,顏珍卻擅自向李佳霖交了370萬元房款及23萬元稅費。
至於原告指認的仲介沒有查實李佳霖的房産證為偽造等問題,我愛我家則稱其只能查實李蕊的身份證是真的,當時李蕊説沒帶戶口本,常理下懷疑不到她戶口本上是另一個姓名,另外,仲介也沒有驗證房産證真假的資質。
至於網簽時我愛我家工作人員將李佳霖性別寫錯的問題,我愛我家稱寫錯性別改過來不影響過戶,李佳霖的詐騙行為其實在二次網簽前就完成了。
該案暫時休庭,未當庭宣判。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