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7月份廣州一手住宅成交量創新低後,就有大型仲介代理公司的專家公開出來呼籲,稱廣州應引領一線城市,在樓市調控上去行政化,取消限購,以換取樓市成交的恢復。是否應該取消限購確實值得探討,但打出的名義是為了換取樓市成交的恢復就比較搞笑了。誰説樓市成交一定要超過44萬平方米的(今年1~6月廣州市轄十區平均月度住宅成交量),誰説超過60萬平方米就是“好”的成交,而低於“60萬平方米”就是“壞”呢?既然沒有強制的行政化指標考核成交量,那麼近半年的成交量難道不正是市場真實情況的反映?
仔細研究近幾個月的具體成交情況不難發現,雖説成交量減少,但真正降價銷售的樓盤還是賣得很好,蘿崗、番禺的“剛需”盤只要肯降價就不愁成交。連亞運城、雅居樂康橋郡這種大戶型非“剛需”産品,只要肯降價,成交一樣劈裏啪啦就上來。這難道不足以説明,有購房資格的人其實仍然很多,只是樓價還沒降到能夠讓買家夠得著的水準,樓價虛高的水分還沒被充分擠出。就好比一塊濕了的抹布正在擠水,這水沒擠乾,就有人呼籲要把布重新放進水桶裏泡泡,那永遠也無法知道這塊布幹了以後的樣子和重量是多少。
再退一步説,樓市的成交量難道真的只有44萬平方米麼?那些公寓産品的成交量怎麼沒人計算呢?其實在限購之後,很多投資客就沒有額外名額再買到住宅類型的産品,於是把資金投入到商業公寓型産品中。同時很多外地買家也因為“穗六條”的限制,轉而去購買不限購的商業公寓産品。也就是説,這些購買力仍然存在,只是轉向了不同類型的樓市産品,但不能因為計算的時候只按“住宅”性質來統計,就可以無視這部分的購買力。
其實,這些專家的呼籲也有很合理的一面,比如呼籲放開對非戶籍人口(即新廣州人)的購房限制,再比如可以考慮降低二套房首付的門檻。本來幫新廣州人吶喊取消苛刻的購房限制是很得人心的,但各位專家卻因為利益問題,自然而然就把呼籲點放在了“換取樓市成交恢復”上面,這顯然不是一招好棋。(陳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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