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員有福利房可買。
宋朝管工資叫“料錢”,無論京官還是地方官,料錢都不能算高,福利卻多如牛毛:京官有崗位補貼(職錢)、餐飲補貼(餐錢)、燃料補貼(薪炭錢)、養馬補貼(芻粟)、保姆補貼(傔人衣糧),地方官的補貼沒這麼多,但是能分到一大片田地(職田),租給佃戶耕種,收到的租子遠遠超過了工資(參見《宋史·職官志》)。
宋朝的衙門還沒有學會搞集資房,不過某些官員卻有機會分到皇帝賞賜的宅子。皇帝賞的可都是豪宅,“人臣賜第,一第無慮數十萬緡,稍增雄麗,非百萬不可。”(《宋史·食貨志》)一所房子價值幾十萬貫,甚至一百萬貫。而在北宋後期,淮南地區二十個縣市每年上繳國庫的稅收才三十萬貫,賞一套房子,得花半個省的賦稅。(參見《宋史》卷356《張根傳》)
宋朝地盤不大,要是每個官員都分一套房子,把國庫掏凈也不夠,所以只有皇親國戚和一小撮高級幹部能分到房。比如説蘇東坡有個好朋友叫王詵,他娶了宋英宗的女兒魏國公主,在開封安遠門外分了一所佔地幾十畝的大別墅;蘇東坡還有個好朋友叫王鞏,他的爺爺王旦做過宰相,在開封曹門外分了一所前後三進的大院落。蘇東坡本人一輩子也沒分過房,因為他既不是皇帝的女婿,又不是宰相的孫子,不夠資格。
總而言之,宋朝官員有些苦樂不均,只有少部分高官能分到豪宅,大部分幹部只能照市價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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