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房價,個別城市乾脆公開限制樓盤價格,聲稱新盤報價明顯偏高將不發預售證。政府部門越俎代庖,于理不合,于法無據。要控制房價,還是要從供求關係入手,增加土地供應,減少不合理稅費,否則只會南轅北轍。(4月11日新華視點)
什麼是“不合理稅費”?具體到當下,很多人自然會想到“新國五條”。正如4月11日《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中相關人士所説,被北京公積金新政等政策誤傷的人群中,更多的是偏剛性的改善性需求。對此,鏈家地産副總裁林倩接受採訪時認為,在賣方強勢的市場背景下,“在流通稅方面做文章,短期內人們看到的只是增加了買方的實際負擔”。更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政策堅持在只堵不疏的思路上越走越遠,就只能在抑制需求上不斷極端化。
而眼下正在醞釀全國推廣徵收的房産稅,會是“替代”的更好選擇嗎?因為上海和重慶的試點並未起到預期的效果,目前而言,這仍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比如很多人便認為“條件不具備”。而不應忘記的是,按照日前國務院相關要求,“2014年將出臺並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而一旦這項“基礎設施”成為堅實兜底,久推不動的住房資訊聯網必將早日破冰;對當前一些即時性的調控政策進行糾偏,促使房産稅儘早落地併發揮作用,也就成為順理成章的事。
當然,具體到房産稅的徵收,公眾最大的擔憂,還是怕自己會“躺著中槍”。對此問題,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係教授安體富的看法,相對中肯。比如他認為,“應該對首套房不徵稅,因為是居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對二套房、三套房可考慮按本地區上年公佈的每人平均住房面積的標準徵收”。如此這般,當成為相關方面醞釀製定房産稅徵收相關政策時,審慎考慮的問題。
當然也正如安體富所言,調控房價涉及面廣,難度較大,稅收不能獨自承擔重任,也不能由它“帶頭”;而是需要綜合運用信貸、土地、保障房供應等多個杠桿,在供應和需求兩個方面同時發揮作用,才能達到調控房價的效果。而這,是需要另外單獨討論的問題了。
趙若昀(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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