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重特大疾病的醫藥費用負擔,日前江西省將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鈉、重組人血管內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單抗、注射用雷替曲塞等5種特殊藥品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這是江西首批確定納入城鎮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特殊藥品。
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通知,這次下達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特殊藥品有5個品種、10個品規,主要用於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的治療。
今年以來,江西省人社廳積極探索建立醫療保險談判機制。江西省人社廳醫療保險處調研員唐建華介紹,這次納入醫保範圍的5種特殊藥品,以往每年總價是1.86億元。通過啟動談判機制,總價將降到1.59億元,能進一步減少患者的藥品費用支出。
據了解,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談判確定的醫保結算價格報銷藥品費用,其中城鎮職工報銷75%,城鎮居民報銷70%,報銷標準與結算價格的差額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已由基金會或慈善總會等機構提供無償供藥的,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和患者個每人平均不再支付特殊藥品費用。醫保結算價已包括醫院藥品加成和藥店服務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不得向患者個人再收取額外的費用。(鄔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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