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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雙流計程車行業改革 政府收回經營權遭抵制

2014-08-11 13:15 來源:央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計程車是一個特殊的行業,買一輛出去拉活兒的,那是黑車。政府收取一定費用後,授予特許經營權,才可以掛牌載客。總結一下國內的計程車經營模式,一般有三種。一種是個體經營;第二種是挂靠模式,個體購買經營權和車輛,由挂靠的公司負責管理;第三種是公司經營,車和經營權都是公司的,駕駛員受聘于公司。

  2012年,成都市出臺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確立了“公司化經營、員工制管理”的改革方向,開始從挂靠模式向公司經營模式轉變。落實政策需要收回個人手中的經營權、再賦予公司,然而在成都雙流縣,此舉遭到計程車車主的激烈反對。

  成都市雙流縣和諧出租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付先清坐在辦公室裏談他的理想。

  付先清:包括我們出去,第一個接觸的就是計程車,所以這個計程車好壞直接影響我們這個地方的文明。

  和諧公司在離交通局不遠的小衚同裏,只有四間辦公室,去年剛剛成立。這家公司的股東都是曾經的計程車主。付先清是被聘用來的管理人才。這是雙流縣客運計程車改革第三年。

  2012年之前,雙流縣一直都採取挂靠模式,經營權屬於個人,有些人甚至已經買了20年了。計程車主賀德忠説,計程車行業當時不景氣,政府還鼓勵個人購買經營權。

  賀德忠:自己申請的這個經營權,比如説從96年開始吧,交一萬塊,就可以辦理這個經營權了,當時的時候生意不是太好,我是2001年進入的,我們買的時候也是一萬多買的。

  可僅僅過了幾年,經營權就水漲船高,到了2012年,經營權甚至一度達到30萬高價。政府發文禁止私下買賣也無用。雙流縣出租汽車管理所所長丁朝勇表示,有一部分人就是靠內部倒賣經營權為生。

  丁朝勇:他們抓住經營權要到期的時候,倒賣,就賣給自己人,我賣給你30萬,沒有給錢,你賣給他40萬,就簽了協議,但其實還是30萬,然後到期了之後,就跟政府説,借了高利貸買的。

  計程車汽車管理部門認為,正是因為“炒經營權”背後的利益關係複雜,從而導致政府收回經營權難上加難。

  2012年,由於《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施行,為增強計程車的風險抵抗能力,便於政府規範管理,杜絕“炒經營權”引發的市場亂象,雙流擬收回在個人手上快到期的經營權,遭到車主的激烈反對。

  早在2010年,賀德忠等人就要求以自有經營權入股的方式組建新公司,但雙流縣交通局書面回復:“我縣……存在嚴重的‘散、小、弱’的問題,為了行業的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我們倡導5家公司進行整合……因此,在沒有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投放之前,我縣原則上不宜再增加新公司。”

  2012年雙流縣交通局提出經營權改革後,賀德忠、鄒光華等人等人再次提出自建公司。

  賀德忠:從12年的8月份就開始申請成立公司,因為當時説,他説你沒有經營權,我們當時是有經營權證的,有些經營年限比較長的,都有個體工商執照。

  由於政府的態度不明朗,車主們頻頻到雙流縣政府、成都市政府反映問題。直到2013年,雙流縣同意個體經營權者自由組合成立新公司,經營權由政府有償授予公司,個人成為股東。

  2013年3月15號,鄒光華、賀德忠等人拿到了“雙流雙隆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雙流首家計程車車主自己出資組建的公司。

  但有了經營權,新公司還得有車才能開。原有的挂靠公司提出了鉅額的過戶費。

  計程車主賀德忠:開會的時候,當時弘民公司的董事長就是當時提出來,他説交這個(過戶)費,十萬元,他説是潛在的風險。

  這一次,交通局的態度很明確。民事糾紛,行政機關不插手。

  雙流縣交通局副局長趙天宇:老公司心裏不舒服,他是要過戶啦,老公司是必須出手續,才可以交管所過得到戶,但是,這是原經營權主跟到老公司之間的民事關係,民事關係協調不成你就只有走法律程式。

  但直到賀德忠手中的營業執照過期,過戶費的門檻仍存在。

  至此,事情陷入僵局。計程車主指責政府不作為,偏向老公司,政府認為計程車主太過偏激,而老公司因為原有車輛經營權的流失也不高興。雙流的計程車改革是否能推行下去?矛盾如何解決?

  最終,過戶費被繞了過去。用雙流縣交通局副局長趙天宇的話説,只有時間才能解決一切。新公司有了經營權,但沒有車子。只能等老公司的車子到了報廢期,新公司拿著經營權買新車掛牌運營。

  趙天宇:只有用時間解決,等車子下了線(指到期了)。因為以前車子是私人的,就是説新的這個公司成立以後,每(下線)一輛車子,就必須公司出資購車。

  趙天宇坐上交通局副局長位置沒多久,就接到了改革的任務,壓力大,會議多,工作不好做。出租汽車管理所所長丁朝勇拿出手機,讓記者看一條言辭激烈,甚至語帶威脅的短信,他説,這是計程車車主發的。趙天宇反覆強調,計程車主不是計程車司機,車主有經營權,早就不開車了,都是雇人開,在家等抽成。

  趙天宇:實際上原經營權,簽了協議,他們每天都坐在那,每個月都3000-4000元。他們想終身擁有經營權。

  如今,車主以經營權入股,似乎也保障了今後的分紅權利。和諧計程車公司有53輛計程車經營權,但是大多數都還在老公司跑車,只有16輛到了報廢期下線。和諧公司又買了16輛上線。53個股東,每人佔1.8左右的股份,交由專人管理,坐等年底分紅。總經理付先清説,月均分紅也是4000元左右不等。

  付先清:車子是5年安全期,5年後強制下線。下線了,我們就買了車,上路。

  記者:所以,不存在過戶了。

  付先清:不存在。

  一家老牌的計程車公司天鵝公司為了留住車主們的經營權,給車主固定收益,聯合經營。

  記者:新來的人是?

  天鵝:也有股東。

  記者:不是股東的呢?

  天鵝:有一部分人不願因參股。就給固定的收益。相當於公司出錢,你出經營權。聯合經營。

  雙流縣交通局副局長趙天宇説,推動經營權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在計程車行業任何新動作,都不容易。

  趙天宇:不是立刻馬上,嚴格按規定,完全按公司化改革,要引起不穩定。反正就按時間,車子總要下線的吧。苦都不存在,累也不存在。關鍵有些問題,不是我這個層面能解決的。也不是縣委縣政府能處理好的。總體上是體制問題。國家沒有大的法律法規,都是各個地方一盤棋,真正要把計程車問題處置好,很難。(記者欒紅 實習記者曹夢媛)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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