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4月9日電(記者廖君)由於沒有自主處置權,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需層層審批,耗時費力。這一現狀在武漢將得到全面改變。
8日舉行的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關於深化高校、科研機構職務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見》,武漢將科技成果轉讓處置權完全下放至高校,最大限度調動高校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高校是創新資源的集中地,武漢科教資源密集,共有高校85所,在校大學生超過100萬人。武漢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加速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賦予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單位可自主決定採取多種方式開展轉移活動,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再審批。同時,科技成果轉化所獲得的收益全部留歸單位。
《意見》還提出,確立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發明人利益主體地位。科技成果在武漢本地轉化所得凈收益,按照不低於70%的比例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團隊所有;用於人員獎勵的支出部分,不受當年單位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工資總額基數;以股權或出資比例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現金收入後按國家政策繳納個人所得稅。
為了鼓勵大學生創業,《意見》特別提出,要落實“允許在讀大學生休學創業,創業實踐可按照相關規定計入學分,創業之後可重返原校完成學業”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青桐計劃”,武漢市政府每年將獎勵100名大學生創業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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