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從今年起內蒙古不再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産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産能項目,臨近京津冀地區的興和縣、商都縣、多倫縣、寧城縣不再審批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産能項目。
據介紹,內蒙古明確要求各地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審批、核準、備案手續,不得提供土地、水、電和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援。
同時,內蒙古加強投資項目環保準入管理,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
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過剩産能的要求,內蒙古計劃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後産能淘汰任務,到2014年底淘汰鐵合金産能8.92萬噸、電石産能43萬噸;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後産能459萬噸,淘汰焦炭落後産能182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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