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成都12月1日電 (記者王明峰)記者從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成都市明年將全面實施覆蓋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新制度。
成都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築生介紹,參保人員只需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根據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一個保險期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超過了上上年度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的,超出部分費用由大病保險按比例報銷,報銷比例最高可達90%、總額不設封頂線。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通過政府招投標委託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資金目前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城鄉基本居民醫療保險每人平均籌資標準的6%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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