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額度為繳存餘額的20倍,首套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再購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9月18日,繼近期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成都市新修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的基礎上,與之相配套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實施細則》出臺。實施細則將於11月1日起實行,11月1日前由公積金中心正式受理的貸款申請則將按照原有政策執行。
近幾年職工提取、貸款需求越來越旺盛,使得成都市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一直保持在高位運作狀態。今年1至8月,成都公積金中心歸集住房公積金110億元,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60億元,向23840戶家庭發放貸款85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116%。“貸款政策的調整要遵循規範、科學的原則,此次貸款細則的制定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確保政策執行的合規性和延續性。我們希望貸款細則執行後,能讓住房公積金更廣泛、更有針對性支援市民解決基本住房問題。”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
賬戶餘額達到2萬元最高可貸40萬
實施細則對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進行了調整,進一步突出了“責、權、利”對等的原則。按照新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如果一名職工需要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那麼他提出貸款申請時的上月賬戶餘額需要達到2萬元。據了解,目前成都市職工的年平均繳存額為1.31萬元、平均貸款額為25.8萬元。
二套房貸款現有住房面積須低於144平方米
為了突出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集中支援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實施細則對二套房貸款條件進行了調整。新辦法規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對象僅限于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以144平方米作為劃分條件,是參照了成都市對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能更有效地服務‘剛需’家庭。”相關負責人介紹。
貸款最長期限恢復為20年 首套房首付三成
為了與2007年頒布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一致,保持政策的延續性,新的貸款政策規定貸款期限為20年,首套房首付為三成。
為減輕臨近退休職工的月供壓力,實施細則對部分職工的貸款年限予以適當放寬,規定: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借款人,償還能力且個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實施貸後管理的,經成都公積金中心認可後,可適當放寬貸款期限至退休後1-5年。貸款期限延長至退休後的,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能提取本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周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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