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級財政收入27976萬元滯留專戶未及時上繳國庫;1466家銷售商存在違規獲取補貼的行為,違規獲取補貼資金1911萬元;湘江治污有100個投産項目存在環境污染隱患。7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刊發了湖南省審計廳廳長唐會忠在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作的《關於201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去年湖南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
審計重點關注了預算執行、資金分配和投向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情況,主要發現以下問題:一是部分財政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或被截留。2012年省級財政收入27976萬元滯留專戶未及時上繳國庫,其中利息收入2939萬元、罰沒收入3332萬元、非稅收入21705萬元。其中湖南省工商局所屬寧鄉縣局截留省級財政收入,2009年至2012年收取工商罰沒收入1046萬元未繳省財政,繳入縣財政返還該局80%用於工作經費;二是政府採購計劃超過年初部門採購預算較多,124個省級預算單位,有92個單位年初編有政府採購預算,金額10.87億元。而124個單位實際執行政府採購計劃合同金額115.13億元,部門年初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全面;三是部分財政資金安排不合規,資金下達遲緩。其中,湖南省發改委對邵陽市5個産業貼息項目審核不嚴,安排資金728萬元;省財政上年結轉專項資金59.78億元,有9.67億元未按規定在6月底前安排,佔16.1%;省財政年初預算專項資金33.84億元,有17.45億元未按規定在9月底前安排,佔51.5%;湖南省發改委預算內投資97500萬元,未按規定在6月底前下達,延至10月底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138338萬元,未按要求在60天內轉發下達,佔中央下達湖南省投資總額的6%;四是部分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不夠規範。
為促進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湖南省審計廳還組織實施了家電下鄉補貼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資金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4項審計。結果發現,有1466家銷售商存在違規獲取補貼的行為,佔調查縣市區銷售商總數的26.9%,違規獲取補貼資金1911萬元,其中1867.41萬元已收繳財政,移送公安等部門查處的銷售商22家,涉案金額236.29萬元,涉案人員24人。扶貧資金審計則發現,扶貧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未建立健全扶貧開發項目庫,貧困人口及貧困狀況底數不清;部分項目未按規定進行公示;個別公路建設項目招投標不規範,未實行公開招投標;存在以虛假資料套取財政扶貧資金的問題,其中鳳凰縣果果三農科技公司涉嫌以各種名義套取資金301萬元,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門立案偵查;部分項目後期管護不到位,主要表現為有的農村公路基礎設施項目路面損毀,缺乏資金維護,影響車輛通行;有的産業開發項目,缺乏管護,成效不明顯。對此,審計提出了加強扶貧項目後期管護,完善扶貧項目管理制度等建議。
在對漣源市等4縣市2011年、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情況實施審計後則發現,教育經費仍有缺口,因經費保障不足,部分學校運轉較困難、辦學條件未達標,同時新增義務教育債務。4縣市共滯撥教育專項資金21666萬元。
關於教輔資料徵訂影響“兩免一補”政策問題,抽查發現,2012年,新邵縣、漣源市、宜章縣、永順縣學生負擔的教輔資料費分別是同期免費教科書的3.8倍、2.3倍、2.1倍、1.5倍。對此,審計提出了完善經費投入機制、規範教輔資料徵訂、完善學生營養餐供應等建議。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的審計報告首次寫入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及環境保護監管情況審計的內容。審計發現,涉重金屬企業整合升級滯後。按照“十二五”規劃要求,至2011年底,7市應關停並轉涉重金屬企業881家,但仍有相當部分企業未按要求關停到位。流域內企業存在環境污染隱患和違法違規現象。錫礦山礦區存在24處私人非法選礦等違法行為。有21家企業欠繳排污費3412萬元;7市及所屬的16縣市區共有1.25億元排污費用於部門基本建設及彌補行政經費不足。 記者 阮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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