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7月9日電 (任麗娜)9日,山西省環保廳對外通報全省重點企業2013年第一季度超標情況,稱超標排放企業達10家。
據通報,2013年第一季,山西省國控重點監控企業450家,超標排放企業10家,平均達標率97.8%。其中,廢氣超標排放企業6家,共13個排放口;污水處理廠4家,共4個排放口。
記者從《2013年第一季度山西省環保不達標生産的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上看到,廢氣超標排放的6家企業分別是,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3個排放口超標)、長治市瑞達焦業有限公司(1個排放口超標)、山西長信工業有限公司(2個排放口超標)、沁縣華安焦化有限公司(3個排放口超標)、山西平遙峰岩煤焦集團有限公司(2個排放口超標)、山西省平遙興華煤焦有限公司(2個排放口超標)。
山西省環保廳稱,將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對長治市瑞達焦業有限公司、山西長信工業有限公司、沁縣華安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平遙峰岩煤焦集團有限公司和山西省平遙興華煤焦有限公司5家焦化廠,由山西省環境監察總隊負責按照超標時段取消焦炭排污費減免和優惠,計算超標期間所應追繳的排污費,送省焦炭集團進行追繳。並作為實施企業“綠色信貸”的重要依據。
此外,山西省環保部門將向超標排污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明確整改期限。超標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後,由所在市環保局組織開展驗收監測,出具驗收意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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