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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大陸居民應邀赴臺辦證簽注"新政

2007-10-23 10:38 來源:中國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5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根據中國公安部網站消息,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已出臺應邀赴臺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與簽注新措施,等待審批受理時間可大幅縮短。

  新舉措實施後,凡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覆》的申請人,可直接向其戶籍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此外,根據新措施,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覆》申請赴臺證件及簽注的申請人,一律按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

  據了解,等待審批時程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5 個工作日內辦結。若《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覆》上批准的赴臺時間不足3 個工作日,則要求在申請當日完成受理、審批工作。 

[責任編輯: 張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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