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貿法規  > 正文

福建省公安廳出臺應邀赴臺辦證簽注新舉措

2007-10-19 08: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10月18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日前研究出臺了更加高效的應邀赴臺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與簽注的新舉措。

  這些新舉措包括:一、申請人凡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的,可直接向其戶口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二、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申請赴臺證件及簽注的,一律按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內辦結。若《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上批准的赴臺時間不足3個工作日的,要求在當天內完成受理、審批工作。

  消息稱,此舉的出臺,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應邀前往臺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交流活動的開展,必將進一步促進海峽兩岸的人員往來,更好地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責任編輯: 張方翼]

相關閱讀: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