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知名景區宣佈上調門票價格。其中,麗江玉龍雪山門票由105元漲到130元,廣東丹霞山門票由160元漲到200元。統計顯示,國內5A級景區平均票價已邁入“百元時代”。專家指出,景區票價要體現公益性,應建立合理的票價生成機制,而長遠來看,景區應擺脫“門票經濟”依賴,謀求向産業經濟的轉型升級。
新一輪的景區門票漲價潮已經嗷嗷待哺,一方面,是發改委“三年一調”的大限將至,一些景區早已準備好漲價方案,只等期限一到便立馬實施;另一方面,一年一度的黃金周——十一即將到來,這是旅遊市場的黃金時段,不少景區自然不想放過大撈一筆的機會。
不過,存在並不意味著合理。而對遊客來説,門票價格上漲還只是痛苦出遊的開始。畢竟,十一將至,景區的“衣食住行用”,可能都會跟風漲價。雖説這是市場化的定價,行政權力不宜過分干預,但必要的監管還是應該有的。哪怕在自由市場裏,也不是有反暴利反傾銷的説法麼?景區內“衣食住行用”漫天要價的事情,同樣是需要監管的,各地政府部門可以設置一個“天花板價格”,以便進行嚴格的監管。
審視景區門票上漲的原因,千萬般理由歸結于一點,便是入不敷出。如玉龍雪山方面就表示,過去三年門票收入減支出是負數,上漲25元是合理的。類似的説法,幾乎成為景區門票上漲的“統一説辭”,只需把景區名稱換一下,便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律。
但事實上,景區除門票收入外,還會有其他的外部性收益,如入住景區的商戶,肯定是要繳租金的;一些企業的大型活動在景區開展,肯定也得收費;一些非贊助式的影視劇作品的拍攝,同樣需要“租金”……可以説,景區全身上下都是“商機”,可一些景區卻只言門票收入,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單元來核算,就得出要漲價的結論,顯然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對於景區價格的調整,我國本有嚴格的規範,如2007年發改委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的通知》就規定,同一景點門票價格上調頻率原則上不低於3年、對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重要景區門票價格調整應公開舉行聽證會。同時,我國《旅遊法》第四十四條也規定,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佈。但遺憾的是,3年一調變成了“三年一漲”,什麼是“重要景區”也沒有國標,這使得相關法律法規的善意被架空。
只是,景區若不公開詳細的收支賬本,只憑哭窮就想漲價,如何取信于遊客呢?一個無需重復的常識是,山山水水本是大自然的饋贈,是我們共同的財富,但一些地方政府卻圈起來收錢,這令人費解。景區該如何良性發展,這從來都不缺乏參照係——杭州西湖的免費,擺脫了門票依賴,成為景區轉型的經典範本。這個經典案例已被引用多次,可依然阻擋不了國內景區漲價的衝動與步伐。
既然景區執意要漲價,那請先公開詳細賬本。在具體操作的層面上,知名旅遊專家劉思敏曾表示,“建立國家公園、省立公園預備清單制度,確立合理成本+合理利潤的門票形成機制,仿傚上市公司公佈年報,透明、公平,才是現實之道。”而事實上,漲價能創收,也只是一種幻覺,2012年,湖北6家5A景區全部降價,當年10月,從湖北省旅遊局發佈的數據中可以看到,6大頂級景區旅遊收入不降反漲,這説明薄利多銷這樣的市場定律,在景區門票上也是適用的。
眾所週知,景區的運營和維護,一直都是用納稅人的錢,那納稅人理應有最起碼的知情權。如果景區的各項收入都是糊塗賬,到底是正當的入不敷出還是中飽了一些人的私囊都不得而知,其又怎麼好意思漲價呢?這幾年,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成為熱門議題,保障國民的旅遊休閒上升為“國事”。在這樣的境況下,景區門票調整應該多些窮人經濟學的意識,即便要漲,也要漲得令人信服。龍敏飛(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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