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 正文

政府反壟斷調查破浪而來 本土企業高端技術缺真功

2014-08-08 10:0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高通和微軟,一對跨國巨頭公司,都在經受中國官方的反壟斷調查。在業內人士看來,他們"的確做得過分了。"言外之意是,中國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且有可能對其進行重罰,當然,也有可能一分不罰,目前仍是懸念,一切要依最終的調查認定結果而定。不過,罰與不罰都是手段,目的在於迫使其"收斂"。而在市場層面,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在於,此次反壟斷調查之後,國內的消費者、相關企業和行業能否受益?有哪些應對良策?為此,中華工商時報記者採訪了專家及業內人士。

  須抱團避免重蹈歐盟覆轍

  "這兩家跨國巨頭公司(尤其是高通)的確做得過分了!"北京時間8月5日淩晨,正在美國的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通過越洋電話對中華工商時報記者這樣説。闞凱力認為,高通公司正在濫用其專利對國際市場進行高額盤剝,全世界電信業都對此極為反感。前些年,歐盟在接到諾基亞、愛立信等六家公司的投訴後,曾對高通專利授權定價過高展開過反壟斷調查,可惜的是,這樁官司最終因為各家廠商的紛紛"和解"撤訴而終止。

  闞凱力所説的"的確過分"指的是,主流業界對專利許可費的共識是累計不超過産品售價的10%,但高通一家就達到5%,而實際上,高通所持有專利只是眾多手機專利中的一部分,這顯然有失公平。2013年,中國手機企業利潤均值不足0.5%。2013年,高通晶片和許可費收入總計243億美元,其中將近一半來自中國,許可業務收入佔總收入的30%,但利潤佔比達到70%,為晶片業務的兩倍。

  據了解,高通的精明之處在於並不靠晶片賺太多錢,而是依靠低價格讓競爭對手無法獲取機會。依靠晶片市場壟斷地位,高通可以靠搭售專利賺錢,即:要想生産高端手機,只有向高通採購晶片,下游廠家為了購買高通晶片,不得不同意高通的專利費要求。

  一位長期跟蹤通信和網際網路産業的業內人士曾感慨,"現在,就拿中國手機市場來説,不用高通晶片的手機還真不多。"

  而業內對高通的普遍指責是,高通自身不生産終端,這樣就故意不與其他企業交換專利,只收專利費,而且故意雇傭大量律師來施壓;另外,高通按終端産品整體售價為許可費計費基數來收取專利許可費,但實際上其專利技術均由晶片實現,高通應根據晶片價格收取許可費,高通按終端産品整體的售價來收專利費沒有道理,賺取的暴利極其驚人。對此,闞凱力對中華工商時報表示,"比較好的辦法是發改委組織國內手機廠家,甚至聯合三星等國外廠家,形成同盟,與高通集體談判。其中最大的的難點,是避免被高通各個擊破,重蹈歐盟的覆轍。"

  至於微軟的情況,根據工商總局的通報,去年6月工商總局根據企業舉報反映的微軟公司存在對其Windows作業系統和Office辦公軟體相關資訊沒有完全公開造成的相容性問題、搭售、文件驗證等問題,涉嫌違反中國反壟斷法的情況,進行了核查。工商總局認為,經過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軟公司上述行為具有反競爭性的嫌疑。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工商總局已對微軟公司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能否"替代"起爭議

  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在接受中華工商時報採訪時則樂觀地表示,通過此次反壟斷調查,高通産品的售價和所佔市場份額都會受影響,至於影響有多大,要看未來是否有其他企業能夠替代之。目前而言,雖然高通生産的晶片享有專利保護,且由於受到專利和技術水準的雙重限制,其高端産品我們目前還生産不了,但其生産的低端産品則完全可以被國內廠商所替代。這一點對於我們國內的企業減輕負擔意義十分重大。

  談及同樣正面臨反壟斷調查的微軟,陸刃波表示,儘管微軟一再強調其在國內的業務一直合法合規,但須看到,國家工商總局之所以查它,不會沒有證據的,因為我們的市場正在完善,各項法律法規都在完善。5年前可能合法,但5年後的今天很可能不合法。法律武器不是為了簡單地將其趕走,而是為了迫使其遵守市場規則。目前微軟産品在市場上還在搭售,但這對於普通消費者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為使用浪潮等國産軟體就能夠替代之。微軟的這些技術在5年前國內還很稀奇,但今天這些已不稀奇。

  據陸刃波介紹,目前在中國手機晶片市場,除了高通,還有聯發科、華為海思、展訊等主要廠商。其中高通在3G及4G晶片方面同時具有絕對優勢,而中國臺灣的企業聯發科則在中低端市場佔有較大優勢,且正積極謀求在4G晶片領域突破。華為海思與展訊在3G手機晶片方面雖有一定技術能力,但都有各自的局限性。

  他認為,在對高通的調查中,聯發科被認為"是最有可能的受益者"。據臺灣媒體引述當地券商分析師觀點報道,高通受到調查可能對聯發科將是"短期受益"。

  7月15日,聯發科正式發佈其4G晶片,並宣稱首款搭載其4G晶片的酷派F2手機將在8月分佈。按聯發科的定位,其4G晶片定位為中高端,這與其一貫的高性價比形象已經有所不同。聯發科總經理謝清江表示,到今年年底前,聯發科的4G晶片將完成高中低端等各系列産品的補全,此外,明年年初,聯發科還將發佈支援電信CDMA網路的4G單晶片,而目前,支援電信4G技術標準的90%手機採用的是高通晶片。

  "聯發科顯然意在從高通手中爭奪市場。"另有業內人士表示。

  然而,在"替代"問題上,業內專家的觀點卻不盡相同。闞凱力悲觀地認為:"到目前,仍看不到國內能夠有效替代高通專利産品的。國家發改委發起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國內所有的手機廠商集體失聲沉默,這是因為大家都明白,國內目前尚找不到可以有效替代的系統。微軟的情況也是如此,國內所有的軟體都是基於windows這個系統開發的,如果把這個系統'替換'掉,那麼其他基於這套系統開發的系統是否也都能一併被'替換'呢?"反壟斷勢必讓國産手機降價?"目前,國家工商總局正要求高通公司開放專利和價格,政府和行業協會也將出面與其談判。一旦高通在國內涉嫌壟斷的情況被調查認定並最終改變其壟斷的做法,在專利費上作出更大讓步,那麼對於提升我國企業的競爭力是有好處的,這些好處在於,企業的生産成本會下降,負擔會減輕。消費者也將從中獲益。"陸刃波表示。

  至於成本會降多少,則因産品、專利和技術的不同而有差異。"中國市場巨大,成本降低多少不好估算,但肯定十分可觀!"陸刃波表示,因為我們的手機市場實在太大了,以中興、華為為例,每年的手機銷售規模太大了!

  IT評論人、夸克傳播創始人王如晨也認為:"如果此次發改委確定高通壟斷事實,其專利授權費降低到一個可以接受的水準,中國的手機廠商的確可以活得滋潤些,但國産手機商大多缺乏創新能力與核心專利,低利潤率的飽和競爭局面在短時間內無法扭轉。"

  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手機廠商的利潤率整體處於極低水準,作為龍頭的華為、中興和聯想的手機利潤率分別僅有1.2%、-0.3%和0.4%,均值不足0.5%,絕大部分都在"賺點辛苦錢"。利潤差異如此懸殊,加上與蘋果、三星等國際公司的不同待遇,讓中國手機廠商對高通普遍"怨恨交加",同時懾于其産品和專利的影響力"敢怒不敢言"。

  業內人士認為,發改委一旦確定高通壟斷事實,將迫使高通在專利費上作出更大讓步,同時將在其他方面對中國産業鏈作出支援。這對中國手機廠商來説,最大的受益或直接來自"減負"。以一部手機生産價格800元、出廠價1000元計算,如沒有選用高通晶片産品,則需要繳納50元的專利費;如果高通將專利收費降至4%,並按跟蘋果、三星等公司一樣按照生産價格收費,那麼只需繳納32元;不計其他因素,將提升該公司近2%的毛利率。若選擇高通晶片産品,涉及的"減負"金額將更多。消費者也必定能夠購買到價格更為便宜的手機。

  壟斷該不該反?

  中華工商時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對於當前發起的針對國際巨頭的反壟斷調查,業界尚存爭議,也留給人們懸念。闞凱力教授認為:"高通公司的專利作為智慧財産權的一部分,本應受到保護。智慧財産權本身的本質就是維護合法壟斷。高通和微軟的做法雖然過分,但不違法。"

  浙江傳媒學院網際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網際網路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則認為,有效制約壟斷企業,給新興創新企業更大發展空間,對中國下一個十年經濟的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有著戰略性意義。所以,對本次微軟的調查,大家不宜過多從外企角度出發,因為反壟斷方面,中國從來不對微軟進行調查,才是不正常的。行政壟斷,國有壟斷,市場壟斷,國際壟斷,統統制約住,中國經濟就光明瞭。

  針對微軟反壟斷調查我們滯後於其他國家。不管外企國企,濫用壟斷地位,制約競爭,影響行業發展,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都應制裁。微軟濫用壟斷由來已久,我們呼籲十多年,屬姍姍來遲,讓政府力量更多退出市場,讓壟斷企業更敬畏反壟斷法,創新活力也更強勁!

  編輯旁白:在近期反壟斷調查中,被中國政府最近列為反壟斷調查對象的不少企業在其他國家也遭遇過反壟斷調查。例如,微軟曾在美國和歐洲面臨壟斷指控併為此支付了鉅額罰金;高通公司在歐洲和韓國也接受過監管機構的反壟斷審查。因而對中國來説,反壟斷更應當常態化,不僅有助於鞏固反壟斷執法效果,更是適應全球經濟貿易格局變化的必然要求。

  中國反壟斷在立法、執法、司法實踐方面已經發出了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強烈信號。但是,與擁有百年反壟斷立法歷史的歐美國家相比,中國仍然處於起步階段,繼續與國際做法接軌,學習有益經驗,中國反壟斷能走得更遠,從而建立起更加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