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新機制。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山西省文物工作會議上獲悉,《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古建築保護利用條例》已列入山西地方立法五年規劃,預計2015年山西將出臺我國首個省級“古建築認領”法規。
山西是文物和古建築遺存大省。目前,全省現存古建築28027處,元以前古建築佔全國現存的80%。近年來,雖然國家和山西投入近20億元,對有重大價值和影響的古建築進行修繕保護,但對於數量眾多的古建築來説,仍捉襟見肘,得到修繕保護的古建築僅佔總量的0.5%。且國家和省裏的資金主要用於國保和省保單位,大量極具價值的市保、縣保和尚未核定公佈為保護單位的古建築因缺乏修繕而破敗不堪。
“如此大量的古建築單靠政府投資進行保護顯然不現實,只有走群眾路線,調動社會力量,進行多元投資,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山西省文物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許高哲介紹説,從2010年起,臨汾市曲沃縣就開始企業家“認領”古建築試點,並出臺了《曲沃縣古建築認領保護暫行辦法》。辦法規定,認領者在古建築産權不變、不得對古建築進行轉讓和抵押、不作為企業資産的前提下,負責古建築的維修保護費用。辦法在曲沃實行3年來,多處古建築被社會認領,既彌補了政府短板,又提升了企業形象,更重要的是古建築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護。
雖有一些縣市嘗試,但由於沒有法律依據,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領域的渠道仍不暢通,文物部門對一些民間的認領、保護和修繕工作也缺乏有效監管。基於此,山西決定出臺“古建築認領”條例。條例擬通過減免稅收和開發利用等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領域,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新體制。目前,山西省人大有關部門以及省文物局已就此立法項目進行了調研和考察,做了相關準備工作。(記者邢兆遠、李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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