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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願與臺灣同胞分享大陸文化産業發展的機遇

2019年12月25日 16:07:00來源:台灣網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主持本次新聞發佈會。

  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部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26條措施”發佈之後,受到了廣大臺胞臺企的熱烈歡迎和肯定,為了讓大家更能詳細地了解“26條措施”的具體情況,本次發佈會特別邀請到外交部領保中心楊舒常務副主任、教育部港澳臺辦王志偉副主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李金生副司長、文化和旅遊部港澳臺辦滿宏衛巡視員、國家體育總局港澳臺辦吳堅主任,為大家詳細介紹《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到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中新社記者:我們注意到“26條措施”中的第19條提到,臺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的建設營運、可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請介紹一下相關具體情況和參與方式。謝謝。

  滿宏衛:黨的十八大以來,大陸將發展文化産業納入到國家整體發展戰略,文化産業也迎來了加快發展的黃金期,成為了推動經濟增長的新動能。我們願意與臺灣同胞分享大陸文化産業發展的機遇,歡迎臺灣同胞參與大陸文創園區的建設和運營。目前,我們各地都在積極探索,大力推進,為臺灣同胞參與創造條件。比如,福建省就在積極探索文創園區的開發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勵機制等,吸引臺灣文創設計人士參與福建省文創園區建設和運營,參與福建省博物館、福建省圖書館、閩臺緣博物館等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産品開發,探索對接臺灣知名藝術家來閩打造音樂、舞蹈、繪畫等産業園區。隨著“26條措施”的細化和落實,各地還會出臺更多的配套措施,為臺灣同胞來大陸參與文化産業的發展提供更多便利。

  秉持開放、共用的理念,我們同樣願意為臺灣優質展覽、演出項目提供展示平臺。據我所知,臺灣的文化藝術機構、單位和個人已經通過適當的方式參與到了大陸的文藝展演和展覽活動中。比如,由廈門歌仔戲研習中心與臺灣戲曲音樂協會合作創排的歌仔戲《僑批》,於今年10月亮相第16屆中國戲劇節;由文化和旅遊部、中國文聯、中國美術家協會共同主辦的第13屆全國美術作品展,臺灣一共有77件作品參展,其中有5件作品獲獎,而且進京聯展。不僅如此,在各類省級的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中,有越來越多臺灣同胞的文藝作品能夠呈現。

  大陸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的大門對優質項目一直是敞開的。下一步,我們還會對臺灣同胞開放青少年民族器樂教育教學成果展示等更多的國家級展示平臺,感興趣的臺灣同胞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等途徑關注有關資訊,按照活動公佈的具體方式積極參與。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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