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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殉道者——關於傅雷的斷想

2017年02月07日 10:32:52  來源:鳳凰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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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雷一生癡愛藝術。他欣賞藝術的美,常常有獨到的發現和感悟,似乎比別人多了一副睿智深邃的慧眼。他總能感受到藝術美的精魂,引發起感情的洶湧澎湃,因為他有一顆天真單純的心。他像是活在藝術美的世界裏,孜孜矻矻地追求完美的藝術境界。太唯美了,太理想化了,他就顯得很孤獨,也很痛苦,與世俗似乎有點格格不入。最後,也是為了美,獻出了自己的寶貴生命。

  他曾對兒子傅聰説,作為音樂家,“你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是巴哈、貝多芬、肖邦,等等”。其實,這話正是他夫子自道,他自己就是把藝術奉為上帝。所以,他教育傅聰要把學問、藝術、真理看得一樣重要,都要放在人生的第一位。真或善,不一定兼有美,而美,一定是又真又善。他曾説:“這是我至今沒有變過的原則。”

  顯然,他也接受了米開朗基羅承襲柏拉圖思想的影響,覺得真正美的極致是不可能存在於塵世的,只有在理想的世界中才能找到。藝術家有可能認識它。傅雷把藝術看得如此崇高、聖潔、美好,藝術家就必得懷著一顆像宗教家那樣虔誠的心,哲學家那樣形而上的思想,才能創造出真正達到“超然象外”“渾樸天成”“化入妙境”境地的藝術作品。

  他自己無論寫作理論批評文章,還是翻譯外國文學作品,都是一絲不茍,嚴格苛求到旁人看來有點不合情理的地步,這正是他那顆虔誠熱愛藝術之心的自然流露和體現。如翻譯家羅新璋所説,他“是以虔敬的心情來譯這部書的(《約翰 克利斯朵夫》)”。其實,他還“願讀者以虔敬的心情來打開這部寶典”。因為“這是一部偉大的史詩”,“千萬生靈的一面鏡子”,其“廣博浩瀚的境界……的確像長江大河”。可見他對藝術美是何等崇敬熱誠。就如那部《世界美術名作二十講》,在我看來是具有開拓性經典意義的美術簡史性質的論著,把美術歷史知識,美術家的心靈活動,美術作品的深邃和神韻,娓娓敘寫得那樣流暢生動,本身就是一部極佳的藝術品。但當年在上海美專教課時作為講義用過,在刊物上發表過一小部分外,他卻“秘藏”了數十年,連傅聰、傅敏兄弟都從未聽説過。傅敏推論是由於他以為少作,是“不成熟的文字”而“束之高閣”。其心之誠,其意之嚴,由此可見。還有《羅丹藝術論》這樣一部經典著作,他在年輕時就曾譯完全書,根本就沒有與世人見過面。就是説,他從事譯事時常常是不帶功利目的的。至於那幾部名著的翻譯,他時時覺得有許多不滿意處,哪怕百十萬字的譯文,都下決心,充分研究琢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譯,甚至迂執到把舊譯付之一炬而不願留存於世。如大家所知道的《高老頭》《約翰 克利斯朵夫》等名著翻譯就是如此,儘管他已經“煞費苦心”,卻“仍未滿意”。因為他追求的是譯出“風格”來,達到“神似”,這又何其難也!同樣,他把那些粗製濫造、“損害藝術品的行為”,“看得像歪曲真理一樣嚴重……”,對“介紹一件藝術品不能還它一件藝術品,就覺得不能容忍”。

  一般人以為只有創作才算是藝術,這是世俗的皮相之見。優秀的文學藝術批評和翻譯作品本身也是藝術品。中國許多詩話、畫論,都是用詩一樣的形象的語言表述一種獨特的創造性的理論思維和藝術欣賞的優美境界,達到情理並茂。如傅雷指出的那樣,翻譯就像音樂中的歌唱家、演奏家,戲劇舞臺上的演員,雖然都有所本,俗謂“二度創作”,但各自都是獨立的藝術創造。批評家、翻譯家都要像搞創作的人一樣進入角色,用自己的心靈、感情與原作融成一體,創造出一個富有神韻靈動的新的藝術世界。傅雷説他翻譯《幻滅》時:“與書中人物朝夕與共,親密程度幾可與其創作者相較,目前可謂經常處於一種夢遊狀態也。”他又説:“翻譯之難,比起演奏家之演繹往昔大師之傑作,實在不遑多讓。”因此,他要求“翻譯應當像繪畫一樣,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理想的譯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寫作”。

  傅雷在文學藝術批評和翻譯等文化領域中所作的巨大貢獻和廣泛的影響已為世人公認,筆者在拙文《傅雷的藝術人生》中也有所介紹,這裡就從略不贅述了。但想再一次強調的是:他的著譯實績充分説明,與那些搬弄藝術教條術語的評論文字相比,與那些艱澀平庸、詞不達意的譯文相比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品格。因為他從事批評、翻譯時,是一種心靈的自然流瀉,是發自靈魂深處純樸的人性的昭示,那麼富有性靈,甚至力求臻于脫盡塵世煙火的純美。他最讚賞的是漢魏文人,《世説新語》,王國維的《人間詞話》……都是超凡入聖的,把人的本性的美最充分發掘展示。也許這種美只有在“上帝”那裏才有。他經常説:“藝術之境界無窮……”“有史以來多少世代的人的追求,無非是perfection(完美),但永遠是追求不到的,因為人的理想、幻想,永無止境,所以perfection(完美)像水中月,鏡中花,始終可望而不可即。”話雖這麼説,但他卻是堅持不懈地向著這樣的境界努力,這正是他醉心追求的。

  所以,他既是美的創造者,又是美的布道者。當你看到他那執著癡情地詮釋那些文學、繪畫、音樂的藝術美的時候,很自然地會覺得他真像一位忠誠虔敬的美神代言人,只是布的是美的福音,而不是聖經裏的教義。

  美國女詩人狄金森曾動情地吟唱過“我為美而死”的歌,認為這和“為真理而死都是一回事;我們是弟兄兩個”。傅雷一生獻身於美,追求美,最終玉碎,也是以身殉于美。在他給內弟的遺書裏,明確無誤地説明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但是,當時暴力迫害的恐怖情景:最不能容忍的是,人的尊嚴和人格被踐踏蹂躪,人的思想的權利、説話的權利、辯白的權利統統像一塊破布給扔棄了!這時的傅雷,要不在暴虐的鞭子下自責自辱、自輕自賤地茍活著,要不挺著胸膛走向死亡。傅雷曾經非常明白地宣稱:“我始終是中國儒家的門徒……”儒家的“士可殺,不可辱”的古訓,也就是維護人的尊嚴,尊嚴是人性美的重要體現,絕對是傅雷一生做人遵循的準則,是為他生平無數事實所證明了的。“文革”來了,鋻於以往政治運動的經驗,他就已存犧牲決心。

  面對美的世界的毀滅,美的消失,他連過去賴以為生,相以為伴,可以躲避外面風雨的藝術角落都已不復存在;何況傅雷對美和自由理想的執著、癡情的追求本身就是超前的,不為當時的社會環境所容忍的。就像茨威格那樣,因為看到歐洲陷於法西斯納粹的黑暗魔掌下,藝術美和自由被扼殺,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傅雷則更是直接面臨暴力的淫威下,只有用自己的軀體、生命作抗衡,作挑戰,給予最後的一擊。這不只是為一己的,而是對人類的尊嚴和人格的維護和捍衛,其抗議聲是要永存于歷史的。那時,當人們私下口口相傳這個消息時,曾引發過多麼強烈的深深的震撼和思索:“為什麼發生這樣的事?”“一個‘與世無忤,與人無爭’的優秀的文化人為什麼都不被容於世?”不要小看這個疑問,它在歷史悲劇的發展過程中,成了承擔痛苦的象徵。所以我説傅雷是美的殉道者;還借羅曼 羅蘭對英雄的解釋,認為傅雷是一位真正的文化英雄。

  我每讀傅雷遺書,都使自己的靈魂震撼戰栗:在那樣殘暴恐怖的情況下,他還能這麼冷靜細緻,把後事一一交代,不欠這個世界一分,真個是赤條條來,赤條條去。傅雷不只執拗耿介,而且一塵不染地清清爽爽地走了,以他一生追求的美好形象離開——不!是永遠留存給了這個世界。

  2007年8月

  本文摘自《風雨微塵》,陳丹晨 著,東方出版社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