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8 23:34 來源:台灣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28日下午,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進行了題為“深化經貿合作”的專題研討。臺灣大學經濟學教授林建甫發表了題為《兩岸金融合作與展望》的主題演講。(台灣網 馬迪 攝)
台灣網7月28日哈爾濱消息 28日下午,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進行了題為“深化經貿合作”的專題研討。臺灣大學經濟學教授林建甫發表了題為《兩岸金融合作與展望》的主題演講。演講全文如下:
兩岸金融合作與展望
林 建 甫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2012年7月28日)
一、前言
金融合作是未來兩岸發展重點,尤其在雙方金融産業皆處於結構轉型時期。臺灣金融業擁有豐厚的實務經驗、金融技術成熟,但卻處於市場飽和過度競爭的環境,業者必須向外擴展市場業務,才能改善金融體質。
另一方面,目前大陸間接金融比重高,金融機構信用管制問題嚴重,擴大直接金融領域是未來方向,而且面對國際開放的壓力,當地金融業必須提升人才、效率、商品創新能力,金融市場急需軟實力來協助升級、轉型。
而臺灣擁有大陸所需的技術、人才與經驗,大陸亦擁有臺灣所需的市場基礎,雙方互補的關係,會推動彼此金融整合,未來雙方可望創造出更為緊密的合作關係。
二、過去成果
在MOU及ECFA簽署以來,不僅兩岸金融往來日趨頻繁,而且在「監管」、「清算」與「機構互設」三大領域上亦取得重大進展,顯示兩岸金融合作已有初步成果,以下分別對各領域進行説明。
首先在監管部分,兩岸金融監管制度逐漸成形。目前兩岸銀行合作監理合作平臺已經開始運作,透過雙方主管單位交流,已經開創制度化協商的管道,未來保險與證券平臺也有機會達成共識,屆時兩岸金融監理機制將可望更趨完備。
其次在清算部分,兩岸現鈔清算協議在2010年順利簽定,讓臺灣的金融機構能直接在香港兌換人民幣現鈔,此舉不僅解決人民幣貨源不穩定的問題,也降低臺灣金融機構兌換人民幣成本,替未來兩岸貨幣清算協議奠基良好基礎。
第三在機構互設上,兩岸金融機構互設情況增加,在銀行部分,從2009年至今年7月16日,臺灣金融機構在大陸代表處新增15家,當中9家臺資銀行已順利在大陸開業,更有3家獲准開辦臺資企業人民幣業務。在證券業方面,首家兩岸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開業,13家臺灣金融機構已獲得大陸證券市場投資資格。而且互設機構也不只是臺灣對大陸,今年6月中國銀行的臺北分行已經開業,未來交通銀行等陸資銀行也可望逐漸在臺營運。
三、交流現況
日益頻繁的金融交流,帶來各項具體成果,卻也讓雙方制度上的歧異逐漸浮現,再加上雙方體制與法規的限制,已讓兩岸金融合作走入磨合期,未來更需要彼此透過對話與協商,突破現有困局,以下分別對「進入限制」、「資本市場」、「清算機制」三部分進行説明。
首先在「進入限制」上, ECFA早收清單優惠集中在銀行業,對於證券、保險並無太多優惠措施,再加上大陸在開放金融準入的部份仍有諸多限制,使得金融合作面向受限,以下分別對四項重要金融業限制進行説明。
第一、臺資金融機構在證券商參股比率、經營業務範圍與保險業大陸參股50%規定仍未鬆綁;第二、目前大陸金融業來臺投資仍然有相當度的管制,陸資銀行參股單依臺資銀上限僅5%,而且陸銀及QDII持股上限是10%。
第三、證券及保險公司則是單一陸資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股票,持股不可超過該公司資本額的5%,所有陸資持股不可逾10%。第四、陸資企業投資未上市櫃公司,單一及全部分別是10%和15%,參股均以1家為限,且不能跨業參股銀行、金控或證券業等。顯然未來兩岸金融産業仍有許多限制,有待兩岸協商開放鬆綁。
其次在「資本市場」部分,歷經數十年的演進及改革,臺灣資本市場已逐漸走向國際化、多元化與制度化,但開放也帶來競爭的壓力,反觀大陸雖然競爭壓力較小,但體制問題仍多,雙方體制的不同會使得兩岸交流面對重大挑戰,以下分別對體系、資訊與債市進行説明。
第一,大陸金融體系仍不夠健全,特別是證劵市場規模、流動性和訊息透明度和結構上還存在一些缺陷,市場體制不健全難以抵抗國際資金衝擊風險。第二,大陸資本市場資訊揭露不完全,影響投資行為,讓金融市場潛具不穩定因子,而且證劵市場亦存在高本益比和高週轉率的高風險現象。第三、債券市場發展明顯落後,無法提供投資者相對風險較低、收益穩定的商品,及企業另一重要融資管道。
兩岸資本市場當前均面對諸多考驗,臺灣欠缺的是市場,大陸則需要更多經驗及技術來健全才剛起步又快速成長的資本市場,兩岸需求互補,合作必能創造最大效益。
第三在「清算機制」上,臺灣與大陸資金流通的趨勢難擋,未來兩岸貨幣間的兌換及交易也將更形重要。現階段兩岸貨幣現鈔清算,使得兌換貨幣的方便性提升,也替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奠定基礎,但恐怕仍不足於成就兩岸正常化的金融環境。
目前現鈔的清算,雖可滿足大多數觀光旅遊的小額人民幣現鈔兌換需求,但對於那些已在大陸設廠的廣大臺商及極欲來臺設點的陸資企業來説,人民幣現鈔清算的重要性遠比不上人民幣存款及匯款方面的業務需求。若直接使用人民幣結算,當可節省大量的匯兌成本,立即提高整體獲利。有鋻於此,在人民幣匯款及存款等需求,還是要建立一套全面性的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兩岸在ECFA簽署後,經貿往來愈加頻繁,但雙方的貿易結算卻不是以人民幣或新台幣結算,而是透過第三貨幣美元,此無異是徒增困擾、風險與損失,兩岸政府應該思考以人民幣或新台幣做為貿易結算貨幣之可行性。透過兩岸各自的貨幣結算,不經由第三方貨幣,除可減少匯兌風險外,亦可為兩岸企業經貿往來帶來極大便利,促進兩岸經貿發展。
四、發展建言
兩岸金融合作即便初具成果,但是亦仍存在不少問題,然要要如何突破現有限制?除了持續建立互信與協商管道外,針對現今情況,提出合宜的發展對策亦是關鍵,以下將分九點,分別詳述兩岸金融合作的具體建議。
1、積極爭取兩岸金融法規、業務限制之鬆綁,共同提升金融競爭力。
兩岸在早收清單上,雖已經取得進展,但從簽定ECFA後,兩岸法規制度性的鬆綁卻漸趨牛步,因此兩岸仍須持續協商,擴展雙方合作空間,積極爭取放寬臺資金融業者參股陸銀、券商及保險合資子公司的持股上限等限制,同時在經營業務方面,也應大幅放寬,例如爭取擴大臺資銀行業務範圍、承作人民幣業務的規定期限與範圍放寬、合資的證券公司可從事A股經紀與自營買賣、臺資産險公司可承作更多保險商品。
大陸目前偏重於間接金融,主要銀行也逐漸釋股商業化發展,但體系內仍有信用管制問題,不僅放款主要仍集中在國有企業,而且對於民間企業放款與金融市場體制也並不健全,未來需要外來技術與制度協助,而臺灣金融産業的發展經驗,相信對大陸將有所幫助。
大陸間接金融比重過高,未來勢必會再更強化直接金融領域,但在人才與制度上仍未齊備,因此要增強本身實力,才能擴大其發展格局,而臺灣過去在國際投資與金融業務培養不少優秀人才,未來兩岸合作,不僅能讓臺灣擴張金融版圖,更讓大陸金融格局升級,對於積極想擴大金融市場話語權的大陸,也有所幫助。
2、儘速洽簽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推動代理銀行多元貨幣清算模式。
隨著兩岸週末包機直航、開放陸客來臺、企業赴大陸投資上限、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等限制的鬆綁以及ECFA的簽署,未來兩岸貿易與資金的往來勢必會更加頻繁,貨幣兌換的實質需求將只會增加不會減少。一旦貨幣清算機制遲遲無法建立,只會平白增添有兌換需求民眾(或廠商)的匯兌成本。因此,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有急迫性的需要,且對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及制度化有正面意義。
清算機制可帶出三項重要正面效應。其一,目前兩岸現鈔清算機制已經建立,除解決人民幣短缺問題外,亦減少人民幣與新台幣通過第三方貨幣(美元)兌換的匯損及相關手續費;其次,目前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僅止于現鈔,匯款及存放款業務均還未建立,將會影響雙方資金流通;第三,提供兩岸貿易往來的外匯避險管道,帶動臺灣金融業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之功能,有助臺灣建構完善的金融服務平臺。
3、推動臺灣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並辦理各項人民幣金融商品業務。
看準人民幣未來發展的潛力及大陸強勁的經濟成長動能,外資企業與外商銀行紛紛卡位發行或投資人民幣債券,一有人民幣債券發行,往往獲得超額認購。自2007年大陸開放金融機構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以來,香港至今已成功發行人民幣債券總額超過1800億元,成功地擔負起人民幣離岸中心及結算中心的地位。
相較于香港,以兩岸的貿易量以及未來雙向投資的啟動來看,臺灣更適合做為人民幣離岸或結算中心。尤其現今大陸持續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近日更宣佈放寬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進一步讓人民幣成為國際投資貨幣,朝向國際儲備貨幣目標前進。
4、全面縮短臺灣銀行業承作人民幣業務時限,共同完善財富管理服務。
目前臺資銀行業務開放條件主要分兩關卡,第一關臺資銀行分行開業滿一年,且有獲利即可對臺資企業承做人民幣業務,第二關開業滿兩年且申請前一年獲利,範圍則擴大到大陸其他企業,此對於積極想從事人民幣業務的臺資銀行有時程過長的疑慮,未來應積極協商縮短時程,讓臺資銀行可以順利佈局。
此外大陸近來經濟成長快速,儲蓄存款龐大,但目前大陸投資人仍然無法直接投資于海外市場,造成資金閒置,實為可惜,而臺資銀行不僅業務發展的早,更對於財富管理領域較為熟悉,服務相關業務經驗充足,臺資銀行在該領域具有優勢,若能鬆綁相關限制,不僅開創大陸金融服務市場的新業務,也能充實金融服務內涵。
5、開放臺灣證券業全資全照,共同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建議大陸應該鬆綁臺灣證券商參股大陸證券公司的限制,並爭取繞過「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的限制,放寬臺灣證券投資大陸市場的法規,給予臺灣證券商「全資、全照」的「準國民待遇」,特別是A股經紀業務、股票自營買賣、投資銀行業務及資産管理業務;或合資證券公司之持股比例,積極爭取增加至51%以上,開創臺灣證券商的發展空間。
並且針對開放陸資券商的登臺,臺灣證券業在多年開放的發展下,兼具充份經驗及厚實經營實力,不必過分擔憂開放造成市場問題,而且亦能透過此舉,爭取證券業務開放的籌碼,企求在業務範圍、可營業地區、參股比例及業者進入等項目的全面鬆綁。
目前大陸市場剛開放滬深300股指期貨,選擇權市場尚未有商品出現,但隨著大陸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逐漸形成,以及市場活絡度與健全度的發展,期貨市場之發展勢在必行,而臺灣期貨業務經驗成為赴陸發展的重要利基,可幫助大陸完善各項多層次市場的架構。
6、放寬臺灣保險業登陸設立及外資持股50%上限之規定,深化保險服務及保障。
兩岸應協商讓臺資保險業者比照香港CEPA開放經驗,放寬「532條款」之限制,或甚能完全打開限制,讓臺灣保險業能于大陸完整推擴業務。從香港簽署CEPA的經驗來看,香港金融成份股在CEPA簽訂之後,獲利能力已明顯改善,ROE(股東權益報酬率)更有明顯提升。比照這種情形,臺灣若簽署ECFA,對保險業的長期獲利能力將有所提升。
目前大陸民眾尚無完整的保險觀念,對於新穎的投資型商品接受度不高,且大多仍為人情保險,主要是儲蓄型商品或佣金導向之商品為主,相較之下,臺灣保險市場已經相當成熟,可以接受各類型之保險商品,且臺灣保險業者具有將商品設計結合市場需求導向的實務經驗,若兩岸保險業能合作,臺灣業者提供經驗、創新及人才,大陸業者提供通路,必能共同推升保險市場。
7、建立外匯合作、換匯機制,共同對抗國際金融危機衝擊。
在ECFA簽署後,兩岸貿易量顯著提升,在如此巨量的經貿往來過程中,雙方卻是以第三方貨幣(美元)作為貿易結算的貨幣。面對近來美元的弱勢,此一作法除了造成兩岸外匯資産可能大幅縮水外,還得面臨匯兌成本增加以及匯率風險提高的問題,徒增兩岸企業經營的風險,因此未來實有必要以推展本幣結算。
然而從實際層面來看,此刻也正是推動兩岸貿易以本幣結算的一個絕佳時機。一來美國仍陷於金融海嘯的泥淖,仍未完全脫身;二來人民幣處於強勢地位,兩岸貿易以本幣結算,對兩岸具有正面效益;第三、臺灣與大陸貿易金額龐大,有利於兩岸企業(尤其是廣大的臺商)降低成本,並提振經濟;第四、可使兩岸免於積累過多外匯,擺脫對美國的依賴和影響,增強兩岸的自主能力和利益,進一步維護兩岸總體經濟和金融的穩定。
8、以臺灣經驗協助大陸建立基層金融體系,順遂中小企業融資管道。
自金融海嘯以來,大陸已規劃成立國家中小企業銀行以便加強對民間中小企業融資,讓企業結構順利進行轉型,大陸官方更撥款擴大建立再擔保基金規模,以加強中小企業的融資保證,協助民間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臺灣在此方面擁有極為豐富的經驗,除了業者擁有中小企業融資之實務經驗外,也包括官方建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之制度。故利用臺灣過往豐富的經驗,不僅可以協助大陸建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亦可以帶動大陸銀行業務轉型,開發中小企業發展商機。
9、建立兩岸金融人才訓練及專業證照認證體系,共同培育優質金融人才。
在兩岸金融持續合作交流下,雙方對彼此的金融技術操作及管理知識的學習是極為重要的。因此,針對金融技術人才及專業師資培訓開展,兩岸可定期開設培訓班,並推動金融專業證照相互認證,或合作設立專門合格之管理機構,以解決現階段兩岸金融專業證照無法互通,人才無法充分流動的問題。
大陸金融業正值起步快速發展時期,市場快速的成長,金融才人的養成趕不上市場與新據點的拓展速度,使得大陸呈現行銷、管理與專業等多方人才不足的窘況,反觀臺灣在金融業的經驗,培養許多正確觀念的經營及行銷人才,在人才的培養上,兩岸金融業有相當多合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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