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國收入最高的10%佔總收入的比重為31.4%,而2009年美國收入最高的20%佔總收入的比重為49.4%,中國財富的集中度已經超過美國。”今年“兩會”期間,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成為胡德平、謝伯陽、蔡繼明三位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
“我國的基尼系數早在2000年就越過了0.4的國際警戒線,現已接近或超過0.5;即使按照低於世界銀行甚至低於印度的每人平均純收入1500元計算,2011年全國貧困人口總數也將在9000萬以上。”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介紹説。
與此同時,企業和政府收入增速快於國民收入增速,居民收入增速慢于國民收入增速。1992-2008年,企業和政府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比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分別快4.3和0.5個百分點,居民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比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年均增速慢1.2個百分點。
此外,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所佔比重過低。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從1997的53.%下降到2007年的39.74,而發達國家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所佔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我國的最低工資標準過低。中國的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最低年收入平均水準的15%,在世界183個國家和地區的排名159位。
再有,不同就業類型和不同行業勞動者之間收入差距過大。2010年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雖有所縮小,但仍在3.3倍以上。而世界各國城鄉收入的比率超過2的極為罕見。我國城鎮就業的農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僅相當於城鎮職工月平均收入的73.5%。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收入普遍低於正式工。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壟斷行業,其職工不足全國職工總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卻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
有鋻於此,三位委員建議從六大方面對我國收入分配關係進行調整。一是將收入分配的相關指標列入十二五規劃和各級政府業績考核體系: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基尼系數降到0.45以內;勞動報酬佔初次分配比重的增長不低於5個百分點;要確保財政支出每年用於民生福利部分的增長高於財政收入增長3-5個百分點;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的工資差別縮小到3倍以內;確保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