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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盟中央提案建議大力發展分時租賃電動汽車

2017年03月10日 13:52:47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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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3月9日北京訊 (記者 吳曉寒)作為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代表,電動汽車近年來發展迅速。但目前我國電動車推廣存在三大掣肘——車價比較貴、充電基礎設施太少、充電時間太長。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出現,為電動汽車推廣的這些難題提供了另一種解決方案。臺盟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提交黨派提案,建議大力發展分時租賃電動汽車。

  分時租賃是共用經濟浪潮下的租車行業新興的一種新業態。它介於公共交通和私人交通之間,是基於“網際網路+”思維模式出現的新型汽車租賃服務,採用多人分時共用、按需租賃、隨借隨還、全程自助的模式,具有經濟便利、科技智慧、節能環保等特點。

  提案指出,電動汽車分時租賃對社會、對城市來説可以降低機動車保有量、緩解空氣污染,可助推實現城市綠色發展,是未來城市公共交通解決的新途徑。電動汽車分時租賃對個人來説可降低個人使用電動汽車成本、解決購買電動車後無法充電的困難,滿足城市內短途出行需求、多人高效率共用,有利於進一步普及綠色生活方式理念。

  近年來,各級政府對於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給予了關注,出臺了鼓勵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的引導政策與財政補貼政策為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的發展破除了障礙,使得電動汽車分時租賃行業正在成為新的消費熱點。目前,國內已有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南京等十幾個城市開展了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

  作為一個嶄新的産業,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業務的進一步發展任重而道遠。目前仍存在一些瓶頸制:一是整體規模較小,社會認知度較低。二是配套設施建設滯後,制約了行業發展。三是服務模式單一,難以滿足多樣化需求。四是運營成本過高,企業運作壓力較大。為此,提案建議:

  一是制定長遠規劃。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推廣,要與城市規劃、交通規劃等充分結合,不能簡單看作是某個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運營企業的個體商業運營業務。要在城市整體出行方式中,在現有公交、出租、私家車、自行車、步行等出行方式的結構中,從數量配比和分佈上,都把汽車共用(分時租賃)作為一種新型出行方式,予以考慮,提前作好規劃,並由此相應作好充電樁、停車位、取還車網點的規劃引導。

  二是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植力度。在資金支援方面,應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對租賃企業初期投資進行稅收減免或優惠,對汽車給予加速折舊等折舊優惠。對於應用推廣的分時租賃電動車探索建立包括停車優惠、用能優惠、減免高速公路過路費等刺激租賃的消費政策。

  三是儘快制訂統一的行業規範和標準。特別是在産品技術、運營管理、服務流程、保險金融等方面,促進分時租賃模式應用。同時要多渠道進行宣傳和推廣。提高消費者對分時租賃這一新興模式的認知和使用積極性。

  四是營造促進分時租賃發展的氛圍。汽車製造企業要大力參與,研製更多適於分時共用的電動汽車産品,或積極主導、與其他主體合作,發揮造車企業的優勢,推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應用及運營。運營企業要加強交流、合作,包括與國際先進城市的交流與合作,在産品技術、運營管理、服務流程、保險金融等方面突破瓶頸。(完)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