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旺報》報道,陸客團火燒車事故25日舉行公祭,除了8位罹難者家屬同意火化,目前仍有16位家屬並未同意火化,打算追查真相。對於公祭後是否必須自行另覓住處,臺旅會業務組長賴炳榮表示,目前仍會繼續協助安排,負責家屬生活,暫時仍會安排原住飯店。
此外,臺“交通部觀光局”也公佈相關賠償金説明,所有車上罹難者將可獲得包括,旅行業責任險200萬(新台幣,下同)、遊覽車強制險200萬、遊覽車乘客責任險200萬和遊覽車乘客運送險(全部乘客共1600萬,每名乘客約64萬元),另大陸游客有陸方醫療保險人民幣50萬,折合約250萬新台幣,臺籍為664萬,陸客賠償總額914萬。
事故小組總召集人,全聯會副理事長蕭博仁表示,有些家屬晚到,火化時程本來就不一致,會盡力安排協助直到離臺。至於部分家屬要求先看先相驗報告再決定火化,他坦承目前志工也不可能這樣長期陪伴,但仍會繼續協助家屬,協助不設時限,至於後續可能會再另找志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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