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負責人在上海簽署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今天就此發表談話指出,《協議》是繼兩岸投保協議後簽署的又一個ECFA後續單項協議,是兩岸積極落實ECFA的成果體現,是對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內涵的又一次豐富和充實。
沈丹陽指出,《協議》是雙方協商團隊依據ECFA第四條和GATS第五條,在平等互惠基礎上,求同存異、積累共識的結果。它不僅涵蓋了WTO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基本要素,更具有鮮明的兩岸特色。《協議》開放水準之高、涵蓋面之廣,在大陸已簽署的類似協議中並不多見,充分體現了大陸對臺灣同胞的誠意和善意。未來雙方可根據發展需求,持續推進相互開放,不斷提升兩岸服務業整體水準。
沈丹陽表示,《協議》的簽署,為加快實現兩岸服務貿易正常化、促進兩岸服務貿易自由化做出了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對於擴展兩岸服務貿易的廣度和深度、提升國際競爭力,深化兩岸服務業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擴大兩岸民眾的受惠面、增進兩岸同胞福祉,推進兩岸經濟邁向一體化、共創兩岸經濟繁榮具有重要的指標性意義。
沈丹陽同時表示,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協議》落實工作,確保市場開放承諾切實惠及兩岸同胞,最大程度地釋放ECFA效益。今後,雙方還將依據ECFA規定,繼續推動貨物貿易、爭端解決兩個單項協議的商談進程,逐步完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促進兩岸經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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