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組“五毒書記”張二江的生活近況圖,令他再次陷入輿論漩渦。不過,這次的焦點不在“吹、嫖、賭、貪、賄”的五毒,而是質疑張二江獲得6年大幅減刑的合法性?
湖北省監獄管理局6月1日作出回應:張二江在獄內所獲減刑依法合規。
可輿論並不罷休,對張二江減刑的質疑聲一浪高過一浪。今天(6月3日),拍攝了張二江生活近況組圖的記者發文吐槽:“一邊倒的聲討張二江,那陣勢,是想把他再次推進監獄。”
其實,這並不是張二江第一次陷入減刑質疑。服刑期間他一共減刑4次,2009年第三次減刑時,新華社等多家媒體就曾提出質疑:“湖北省監獄管理局日前通報,鋻於張二江在獄中積極著書改造,監獄方于2005年11月對其減刑一年,其後張再次獲減刑兩年六個月”;“張二江的研究成果是什麼,有無獨特的觀點,學術價值如何,這些疑問都沒有給出清晰的説法。立功認定存在爭議”。
不過,這輪質疑之後,張二江仍然在2010年11月獲得了第四次減刑。
6月1日,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的回應沒有提及“積極著書改造”,但陳述了減刑理由:“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介紹了減刑流程:“湖北省琴斷口監獄根據張二江的改造悔改表現,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程式,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減刑建議書。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分別於2005年11月14日、2007年6月25日、2009年8月31日、2010年11月25日依法裁定減刑”;強調了減刑合法性:“均按法律規定和程式辦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7〕6號)文件規定”。
單從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的回應來看,張二江的四次減刑沒啥問題。可輿論為啥揪住不放呢?原因很簡單,公眾還是疑慮減刑和假釋背後是否存“潛規則”?。
最典型的案例是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案。張海減刑出獄不久就“失聯”。有關部門調查後才發現,張海減刑的全流程都有問題,幫他辦假減刑的多達24人,其中多數人都是監獄幹警。
張海構成重大立功的發明專利“汽車前後雙視鏡”,是監獄幹警炮製出來的。監獄獄政科科長帶著3名監獄幹警,偽造了4份證明材料,加蓋公章,證明發明人是張海,而真正的發明人是名物理老師。
值得慶倖的是,張海違法減刑案發生後,去年,最高法、中央政法委先後下發文件,要求重點監督職務、金融、涉黑三類犯罪的刑罰變更執行情況,避免杜絕“‘有權人’‘有錢人’被判刑後減刑快、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實際服刑時間偏短。減刑、假釋的關口開始收緊。
去年底今年初,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廣東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省工商聯黨組原書記黃少雄,連續兩次申請減刑都被“駁回”。“在監獄小報發表文章的數量和品質看,不足以構成記功”,庭審時,檢方一直追問,減刑依據在哪?
文/新京報記者 王姝
資料來源:新華網 中國新聞週刊 羊城晚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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