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體報道教育部將對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這個限制“鬆綁”,差兩三個月可以考慮接收。但是昨天下午,教育部針對此事聲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執行“年滿6周歲入學”的規定。
據媒體報道,有家長希望放寬小學入學年齡,教育部網站之前曾有一則答覆稱,“如果父母送距離9月1日還差兩三個月才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學校可否接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義務教育法》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提高全民族素質’的立法宗旨,我們認為,學校在優先接收和保障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後有學額空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接收即將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昨天,教育部網站已經沒有這則答覆。目前,教育部網站關於義務教育的法定年齡問題的答覆是:“凡每年9月1日開學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監護人有義務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嚴格執行“年滿6周歲才能入學”的規定。(記者周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