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1日開學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才能進入小學接受義務教育,而只晚一兩個月甚至是幾天就得再等一年上學。這一讓不少家長苦惱的“幼兒園復讀”現象引發不少爭議。記者昨天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目前正醞釀對嚴格的小學入學年齡規定“鬆綁”,學校在優先保障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的前提下,可考慮接收將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已完成幼兒教育,但距6周歲還差兩三個月的兒童,能否接受義務教育?”
在回答網民的提問時,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在教育部官方網站留言答覆時表示,如果父母送距離9月1日還差兩三個月才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學校可否接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義務教育法》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的立法宗旨,“我們認為,學校在優先接收和保障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後有學額空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接收即將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對此,教育部有關人士解釋,關於入學年齡的規定,教育部目前在政策上並沒有調整;但在實際操作上,學校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具有一定的操作彈性。
北京落點
市教委:尚未收到教育部鬆綁條文
市教委基教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過去在小學入學年齡規定上存在一定彈性,但伴隨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本市嚴格執行“年滿6周歲才能入學”的規定,而且在有關部門對義務教育進行執法檢查時,小學年齡不符規定將涉嫌違反《義務教育法》。有關負責人稱,目前並未收到教育部相關部門關於入學年齡的新的司法解釋,因此是否在入學年齡規定“放口子”,將會非常慎重。“小學入學年齡,可以推遲,不能提前。”
業內人士分析,在本市幼兒生育高峰的背景下,小學滿足6周歲兒童入學後仍有空額學位提供,在多數小學、特別是知名小學的操作空間不大。
記者調查
幼兒園:未足歲孩子不得不“復讀”
記者從本市多所幼兒園獲悉,幼兒園大班孩子“復讀”現象並不少見。由於小學入學嚴格錄取“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滿6周歲的孩子,導致不少九、十月份出生的幼兒園兒童不得不復讀一年。據了解,各大幼兒園或多或少都有因年齡限制而選擇復讀的孩子。
針對幼兒園復讀現象,社會各界引發不小的爭議。不少“復讀生”家長認為,孩子就差一兩個月甚至幾天的時間,然而因為年齡門檻,不得不重新回幼兒園復讀,不僅耽誤孩子上學的時間,而且容易挫傷孩子積極性。“年齡不夠,還是接著上幼兒園更好。”西城區一所小學校長的觀點很有代表性。他認為,幼兒園以養為主,小學則以教學為主,孩子上學太早,可能拔苗助長。
對此專家建議,小學入學時除錄取符合年齡段要求的學生外,是否能針對“小月份孩子”安排一些測試,如果他們的身體和心理完全具備上學的能力,應該為他們提供入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