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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持槍的"惑"與"禍":買槍比買個漢堡都容易

2017年01月24日 09:31:26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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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紐約1月22日電 記者手記:美國人持槍的“惑”與“禍”

  新華社記者楊士龍

  中國公民周立波近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和毒品”在美國紐約州被捕後引起國內輿論廣泛關注。在繳納保釋金離開法院時,周立波表示他的槍是合法的。他持槍合不合法,法庭會有判決。但由這一事件,人們不禁想知道:在美國究竟什麼是合法持槍?什麼人能合法持槍?美國的槍支氾濫和校園槍擊案等暴力事件又有什麼關聯呢?

  事實上,在美國儘管持槍是一項憲法權利,但由於憲法沒有很細的規定,美國聯邦和各州政府對於槍支管理有不同的解釋,美國槍支管理的漏洞顯而易見。從某種程度上講,“持槍權”對美國人而言,是“權利的誘惑”,也是“安全的災禍”。

  法律依據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明文規定:“紀律嚴明之民兵乃保障自由州安全之所需,人民保有及配帶武器之權不得侵犯。”這是美國人合法持槍最根本的法律基礎。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美國公民、有美國綠卡、有美國非移民簽證進行狩獵和體育活動的外國人,以及非移民身份但符合5種例外情況(包括有美國任一州頒發的有效狩獵執照或許可證等)的外國人,均可擁有槍支。

  根據美國酒精、煙草、火器和爆炸物管理局的定義,大致而言,槍在美國通常分為三類:手槍、步槍和獵槍,步槍和獵槍都被認為是“長槍”。在美國,合法買槍的年齡是18歲以上,年滿18歲可購買長槍,滿21歲才可買手槍。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