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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混在NBA的天才“流浪漢”

2017年01月23日 15:00:29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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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斯 規則球員受累規則

  有人將朗多和羅斯比作是NBA的葉孤城和西門吹雪,他們與這個聯盟已經格格不入,情緒將是壓垮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作為2008年的狀元,羅斯的天賦不用贅述,史上最年輕的MVP、“風城之子”,曾以一己之力帶領公牛力壓擁有詹皇、韋德、波什的熱火三巨頭,名列東部常規賽冠軍。受傷之前的羅斯在公牛取得了所有人夢寐以求的成就,聯盟有一個條例叫《羅斯條款》,它規定只有那些曾在新秀合同期間當選過MVP,或者在全明星賽兩次以首發出場的球員,或者兩次入選年底最佳陣容的球員才有資格拿到一份大合同。有幾個球員能讓條款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呢?而羅斯當時滿足了《羅斯條款》的所有內容和條件。

  然而這一切榮耀自從2011年羅斯陷入無休止的傷病後結束了。上賽季結束後,公牛將他送去了尼克斯。在尼克斯,羅斯以為自己還是老大,但他發現,不僅“一哥”沒得做,連“二哥”的位置也被“波神”波爾津吉斯奪走。於是,羅斯上演了一齣無故出走、缺席訓練的鬧劇。

  關於這出鬧劇的解釋據説是羅斯的精神出了問題。羅斯在公牛巔峰時期曾經鬧出過一起強姦案醜聞,案件雖然不了了之,但據説羅斯的情緒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導致他至今都飽受精神壓力。

  在得到20萬美元罰款和停賽的處罰後,場均只有17.9分的羅斯依然不夠清醒地要求尼克斯給他一份5年1.5億美元的大合同。傻子都知道尼克斯的決定會是什麼,羅斯離被清洗又不遠了。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