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媒:日本神奈川持刀殺人事件後“強制就醫”遭質疑
臺媒稱,日本神奈川縣上個月發生前員工持刀入侵砍殺事件,造成至少19死、26傷。根據《NHK》報導,嫌犯植松聖曾因傷人危險而被強制就醫(日稱“措置入院”),卻在出院4個月後犯案。事件發生後,引發日本社會對於國內現有強制就醫制度的檢討聲浪。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8月3日報道,嫌犯曾在今年2月去眾議院議長官邸遞交陳情書,希望立法能讓身障者安樂死,並宣告將殺死大量身障者。當地政府因此將其強制就醫,並在其身上發現有大麻反應,同時被診斷出有妄想症。但院方觀察12天后,在確定嫌犯身上已沒有藥物反應後,評估他已無傷人危險而讓他出院。
《每日新聞》稱,出院後嫌犯只來過兩次復診,而醫院與地方政府也沒有對其進行後續追蹤。且在其犯案後,警方前往他家搜索併發現家中藏有大麻。
根據日本《精神保健福祉法》,若精神病患者有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危險性,公權力可以在沒有本人與家屬的同意下將其強制就醫。
千葉大學社會精神保健教育研究中心教授五十嵐禎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由於“強制就醫”不是為了防止犯罪而制定的制度,在現有的制度下,醫院與政府沒有義務去追蹤出院者的後續生活。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于案發後下令,儘速檢討“強制就醫”的後續追蹤制度,而在自民黨內會議中,有議員提出“強制就醫者出院後,該允許醫院與警方間,適度交換出院者的資訊”、“修改法規提高出院門檻”等。
但也有專家認為,對出院者持續追蹤,恐會對人權造成侵犯,需要在患者人權與加害行為的防止之間取得平衡。
在日本,對於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者,警方通報後,地方市長可決議是否將其強制就醫,此時需經過兩名精神科保健指定醫生的診斷。在緊急狀況時,則只需經過一名醫生診斷,但入院時間不得超過72小時。
被強制就醫的患者出院時只需要一名醫生的診斷,患者被判斷已無傷害自身或他人的危險後,必須讓其出院。
《每日新聞》報道指出,原本為人權的保護而制定的該出院制度,恐怕是造成這一次殺人事件的原因之一。厚生勞動省官員也指出,嘴巴説説不要綁住患者是很簡單,重要的是為了預防事件再次發生,該好好檢討如何制定強制就醫制度。
但東京Advocacy法律事務所池垣毅也認為,這次事件非常特殊,不應該以稀少案例為基礎修改法律。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