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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 別成擺設

2017年08月11日 08:31:38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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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物業與業主、業委會、房屋行政管理相關部門溝通不到位,以及地産市場發展過快、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等因素,也給物業糾紛埋下隱患。

  搭建常態化溝通平臺

  提升業主管理意識,規範物業市場行為;從根本上有賴於城市管理體制和模式的改革創新

  如何根治物業服務頑疾?受訪專家均表示,關鍵在於強化相關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的可行性與執行力,同時嚴加監管,推進物業服務市場的規範運作。

  完善法律細則,補齊制度短板。劉衛民建議儘快出臺與《物業管理條例》相配套的具體措施,對於典型糾紛案件,由適當層級的法律機構給予司法解釋。對目前推行中困難較大的業主大會制度、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制度,繼續改進與完善。

  規範物業管理市場行為。劉寅坤建議,按照“兩部制”定價模式來確定物業收費標準,包含基礎性收費與使用性收費兩部分,兼顧各類業主的利益訴求,並將收費標準與服務品質掛鉤。開發商要把遺留問題解決在項目交接之前,明確物業管理機構的職責義務。“行業準入準出規則也要建立起來,對劣質企業要有剛性的懲處清退措施。”

  增強業主自我管理意識。劉俊海建議廣大業主積極參與物業管理,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環節的民生品質;同時要懂得理性維權,成立業委會,必要時按約解聘、更換不合格物業公司。

  監管部門須盡責。中國社科院城鄉發展一體化智庫秘書長翁鳴建議,住建、公安、工商、基層政權組織要形成監管合力,樹立監管公信,定期開展專項檢查,檢驗小區物業服務水準是否達到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標準。

  “物業問題本質上屬於社會管理範疇,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有賴於城市管理體制和模式的改革與創新。”翁鳴指出,物業公司、業委會、居委會、公安派出所應各歸其位,密切配合,通過整合各方力量,及時化解矛盾。

  今年6月,國家出臺《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探索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一些地方已經先行先試。比如,去年初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街道就開展此項試點,搭建小區業委會與物業的常態化溝通平臺。專家認為,類似的試點應儘快推進。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