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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屍車”停2年車費3.6萬 物管:不收錢求挪車

2017年07月05日 15:43:08  來源: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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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市民通過本報民生熱線反映,“武侯區簇錦派出所的對面有四輛‘僵屍車’,既侵佔停車位,又影響環境。”也有市民通過晚報問政QQ群反映,“在梁家巷一家商業廣場的地下停車場內有一輛‘僵屍麵包車’,不僅讓物管鬧心,還佔用公共資源。”

  記者了解發現,近年來隨著馬路上跑的汽車越來越多,在停車場或路邊“睡大覺”的汽車也有增無減。這些“僵屍車”怎麼處理,已經成為令人頭痛的難題。

  現場探訪

  僵屍車成垃圾桶

  7月3日下午3點左右,記者來到武侯區簇錦派出所附近,在約200米長的順興路上,共發現了四輛“僵屍車”,其中有三輛車有牌照,另外一輛是沒有牌照的“僵屍麵包車”。雖然下著瓢潑大雨,卻沖洗不掉“僵屍車”身上厚厚的灰塵。

  記者在現場看到,車牌為川A243LN的比亞迪,車身佈滿灰塵,車外部分已經生銹,一個車轱轆沒了蹤跡,車窗上張貼著各種廣告,車內塞滿了塑膠袋等垃圾,座位上的沙發墊佈滿洞孔。還有一輛改裝過的麵包車、一輛黑色吉利均有車牌號,黑色吉利車內滿是廢棄的礦泉水瓶等。另外一輛沒有車牌號的麵包車,佈滿了鐵銹,車窗已經破爛不堪,車內泡沫、紙箱等亂七八糟,簡直就是一個垃圾桶。

  “這四輛‘僵屍車’在這裡停了至少有半年了。”簇錦派出所對面負責管理車位的一位姓龍的收費員説起這些“僵屍車”也十分無奈,他説,按照規定,報廢的車子在此路段兩邊停車,每個月的收費標準是100元。“我工作到現在,這四輛車一分錢都沒收過。”

  “這些車子停到這裡,佔用了停車位,周邊的市民停車非常惱火!”龍師傅説,在此路段的居民小區有5個、住戶至少有上萬人。“每個小區的車子基本都停滿了,就這200多米長的道路兩邊,每天都要停100多輛車,還有很多車子根本就停不了。”他説,很多市民都希望將四輛“僵屍車”挪走,不僅能美化環境,還能騰出4個停車位。

  物管人員

  “僵屍車”停了兩年 停車費都要3.6萬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梁家巷附近一家商業廣場,在負三樓的地下停車場內,見到了市民反映的一輛車身上全是厚厚灰塵的“僵屍麵包車”。這輛麵包車牌號為“川APIP69”。

  據該廣場的物業經理龍騰宇介紹,這輛被人遺棄的麵包車的車主是一個消防設施工程公司的老闆付先生。“2015年7月,他為大廈做完工程後,就把這輛麵包車扔在這裡,到現在已經兩年了,從來沒有人來動過,雖然車主電話能夠打通,但就是沒人接聽。”龍經理很是無奈,想把麵包車處理掉,又覺得不妥,給車主保管著,停車費用又在累計,目前已經達到了3.6萬元,遠遠超過車的價值。“我們最大的願望,不是繳納停車費,而是希望車主儘快把車子開起走。”龍經理説。

  管理部門

  將聯合街道、交警等儘快處置

  記者隨後致電武侯區簇錦街道辦事處、順和社區以及交警一分局。簇錦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陳析宇告訴記者,“我們科室沒有職責和權力去處置‘僵屍車’,只有發現和彙報的權力。”他説,對於那四輛‘僵屍車’,科室非常清楚。“我們也將其情況反映給了交警一分局,建議你們具體詢問他們。”

  “我個人不太清楚派出所對面停有‘僵屍車’,現在馬上去核實情況。”交警一分局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另一位民警介紹,如果“僵屍車”屬於違法停車,將依法拖走。如果不是違法停車的話,將聯繫車主或採取公示的方式,對車輛進行依法處置。簇錦街道順和社區負責人王淵武則對該路段的“僵屍車”情況非常清楚,“但我們社區無權處置‘僵屍車’。”他告訴記者,下一步,將繼續聯合街道、交警等部門,儘快對其處置,還市民一個美麗的環境。

  律師説法

  法律真空導致處理難 可“多部門聯合執法”

  四川運逵律師事務所律師雷琳表示,關於“僵屍車”,在法律上沒有一個明確、具體的規定。“‘僵屍車’是一個統稱,一般指在城市公共道路或居民住宅內長期停放,無人使用的車。”雷律師認為,“僵屍車”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五個:一是車主買了車,但因種種原因不常使用或不願意使用;二是車輛臨近報廢,車主怕承擔較高的維修費用,將車棄之;三是車主可能由於失蹤、入獄等原因不能前來領取;四是車主買車後,不使用車,而是想趁“限號、限購”等時機,將車牌號以高利潤賣掉,需要“僵屍車”暫挂車牌;五是失竊車輛,或者犯罪分子留下的廢棄車輛。

  雷律師認為,作為立法空白的區域,對於“僵屍車”如何執法和監管,應根據不同執法部門和“僵屍車”停放的不同位置,依照現有法規,並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處置。如果“僵屍車”停放在小區內的公共道路上,佔用公共資源,業主可以以“侵佔公共資源”向法院起訴“僵屍車”車主,要求其恢復原狀或提供賠償;物業公司可以以“長期拖欠停車費”向法院起訴“僵屍車”車主,“待勝訴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雷琳説,“僵屍車”根據停放的位置不同、是否合法停放、車子本身是否合法等情況,要進行合法處置,其涉及的部門會很多。對於停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屍車”,如果是違法停車可由交管部門來執行,如果停在合法的停車位上,應由公路管理局來處理。如果停在合法停車位上,又沒有繳納停車費,又聯繫不上車主,這種情況最好能聯合交管、城管、房管、公路管理部門等多個部門聯合執法,這樣才能保證處理的合法性,更合法、更快捷地處置,“執法部門可強制拖走,統一在一個地方管理起來,如果找到車主,就可讓車主繳納相關費用並進行依法處置;如果聯繫不上車主,那麼管理到一定的期限再進行處置。”

  成都晚報記者 李晨 實習生 曾楊 攝影 王歡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