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賣打包”到“環保壓力”,從“懶人經濟”到社會風氣,隨著外賣市場快速飆升,各式各樣的外賣産品、外賣品牌在各地風起雲湧,“外賣”已經成為餐飲服務環節的新型業態。“外賣”“網路訂餐”以其快捷、實惠、新潮等特點得到年輕一族的喜愛,市場潛力巨大。然而,記者深入採訪時發現,網上店舖圖片光鮮亮麗,實地探訪卻是“蒼蠅小館”;菜品圖片色澤誘人,到手後卻發現賣相與其嚴重不符。“外賣熱”的背後,隱藏著安全衛生、規範管理、監督責任等問題。一些專家呼籲,加快推動“網際網路+”視野下的“外賣”監管舉措,儘快實現部門聯手管住“一盒飯”。
“外賣熱”市場蘊藏巨大商機
記者通過微信群、qq群以及外賣平臺,對上海、南寧、成都等多個地方“外賣消費”的調查表明,大量外賣店面和網際網路上“O2O”平臺上,週一到週五的中餐、晚餐時間,都有大量外賣接收訂單和配送。
“以往中餐晚餐愁,如今全靠APP,價格實惠口感好,移動預約準時到。”2010年才參加工作的南寧城市白領高小莉用順口溜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她説:“下個百度外賣APP,或者大眾點評網,看看誰家口感好,自然就能找到好吃的東西,還不耽誤工作。”
不少城市白領和校園一族接受“外賣訂單”的重要原因,就在於“方便快捷”。上海陸家嘴金融街上工作的蘇芳群説:“9點上班,10點半到11點半之間點餐,在辦公室繼續工作,12點就能吃上飯,中午還能在辦公桌上打個盹,稍事休息。如果是外出就餐就太麻煩了,沒有一到兩個小時肯定搞不定。”
記者採訪了解到,快遞送餐的第三方機構與餐飲店面合作的時候,大多會要求接到外賣單子優先烹飪。南寧“粉絲班”店長胡俊説:“我們自己有較為完整的內控機制,送外賣的一般都會優於到店點餐的客戶排單。”
據美團點評數據研究院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中國外賣用戶已達1.5億人。外賣App在女性、35歲以下年輕人以及一二線經濟發達城市人群中廣受歡迎。從消費數量來看,超過七成的用戶外賣消費金額都處於20元到50元的中等價位。據經緯創投與餓了麼的調查顯示,24小時之中,午餐時段定外賣是“最強需求”。一週訂單的峰值則出現在週三。
一份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外賣O2O市場規模達1524億元。廣西師範大學經管學院教授羅婧認為,與之密切聯繫的各種衍生平臺,在未來5年至10年時間裏,能帶動上萬億元的消費潛力。
“外賣熱”暗藏多重隱憂
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發佈的體驗式調查報告顯示,網路外賣訂餐存在諸多問題,其中包括有異物等不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的情況;無資質商家在平臺線上登記,線上下無證經營;部分平臺未設訂單取消選項;平臺商家不主動提供正規發票等。
食品油鹽超標,甚至來源不明。廣西營養師協會副秘書長李志傑告訴記者,從營養學角度進行的調查表明,外賣食品中受歡迎的,大部分都存在高油、高鹽、高糖以及各種食品添加劑等問題。“常年食用這些食品,很容易因為熱量過度攝入造成肥胖。”
不久前,南寧市工商局、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對一家農貿市場進行的臨時抽查發現,一些來路不明的“走私大米”,通過農貿市場以低廉價格專賣到外賣集中的加工點。食品衛生監督部門一位劉姓檢查人員説:“我們當天查獲的大米有5噸,這些大米的流向基本上是走外賣平臺的配餐公司,這意味著有部分外賣在食材使用過程中,用的是來路不明的走私大米。”
“打包餐盒”造成“二次污染”。廣西醫科大學一附院大夫唐中源認為,不合格的一次性餐盒,由於盛用食品溫度過高會釋放有害物質二噁英,而且飯盒中所添加的礦物質和添加劑等與食品中所含的水、醋、油等相互溶解,隨食品進入人體後,可能引發消化不良、局部疼痛以及肝腎系統病變等多種疾病。
送餐箱消毒存在管理盲區。記者對多處集中送餐區域進行的暗訪發現,有的送餐箱已使用一年左右,從未進行過消毒。在一家小型的快餐配餐場所記者看到,送餐箱不僅沒有專門的地方儲存,而且與拖把放在一塊,抹布就擱在送餐箱上。
談到送餐箱保潔消毒問題,一位外賣平臺相關業內人士説:“送餐箱沒法消毒,食品衛生監督部門不管,我們也沒有具體要求,臟的話就用紙巾、抹布擦一擦,外表看不出來就行了。”
用戶被外賣平臺“資訊綁架”,缺乏充足的知情權。常年研究“網際網路+”市場規律的專家、桂林旅遊學院學者付德申介紹,目前不少外賣平臺採取“競價排名”的方式,配餐企業為獲得點評、銷量中的“前置”位置,採取給予平臺支付“排名費”,以謀求付出一部分利益可以帶來更多“吸客效應”。付德申説:“這實際上是相關平臺利用自己的資訊掌控權,隱形剝奪了消費者的資訊知情權,消費者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消費。”
網路餐飲新規:商家須有實體店
一方面是快速飆升的“外賣市場”,另一方面則是難以應對的“外賣隱患”。中國政法大學傳播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網際網路外賣涉及食品安全。在這個問題上,效率應該退位給“安全”。針對各方的呼聲,近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網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利用網際網路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具有實體店舖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意見稿提出,利用網際網路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具有實體店舖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
同時意見稿對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網路餐飲服務提供者以及送餐行為也做出規範。意見稿明確,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和服務進行抽查和監測。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其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
據了解,2017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食品網路經營監管,督促網路第三方平臺落實責任,完善平臺商家實名登記、許可證審查、資訊公示,及時查處相關違法經營行為。
羅婧認為,“網際網路+”視野下的“外賣”,涉及工信、食藥、衛生、工商、質監、商務等若干個監管部門,在目前情況下,各監管部門應建立協調機制,協同政策目標,關鍵是創新監管方式。
羅婧説,從準入到送餐,外賣行業應該有一套完整的品質體系和行業標準。對網路訂餐平臺應該收緊審核關口,從源頭過濾黑店。而這些工作有待相關部門聯合發力,更有待於網路訂餐平臺和線下餐飲企業忠實履行安全責任和法律義務。
柳州市永維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吉昆峰認為,網路訂餐服務實體單位,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操作規範加工製作食品,不得委託無照無證的“黑作坊”進行網路訂餐經營活動。對“外賣平臺”嚴加監管,抓典型、重處罰,明確“高壓線”,從而規避“實體店被清理”“外賣平臺收編”的做法。
吉昆峰認為,一些仍處於跑馬圈地狀態的訂餐平臺治理意願不高,不願付出較高成本進行資質審核和管理。這是造成“外賣隱患”難以根治的關鍵。“應該在短時間內嚴厲打擊一批違規的外賣平臺,讓此類公司付出慘重代價,才能最大限度地正本清源,推動外賣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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