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查出癌症復發放療後被告知無癌 醫院:看錯了
馬上就要過年了,杭州余杭的張女士卻高興不起來。
今年53歲的張女士,前年春天查出宮頸癌並接受了手術;去年11月復查,醫生告訴她,癌症又復發了,還是惡性程度很高的低分化癌。她接受了醫生的建議,馬上開始放、化療。可誰知道,才做了兩次放療,醫生突然告訴她,病理診斷可能出錯了,治療叫停。
沒復發?當然慶倖,但慶倖之餘,張女士又生氣又失望:擔驚受怕一個月,全家的生活都亂套了。她希望醫院調查後,給一個説法。近兩個月以來,張女士和家人一直在和醫院交涉,但對院方給出的解釋,他們不理解也不滿意。最近,張女士找到了錢江晚報記者。
張女士正做著化療,護士突然説治療停下來
上週日,錢報記者見到了張女士。
她穿著黑色的長款羽絨衣,背雙肩包,很顯年輕的打扮;一見到錢報記者就笑瞇瞇地打招呼,氣色和精神面貌都很好,一點看不出是癌症患者。
一坐下來,她就從包裏掏出病理報告、出院記錄等資料,講起了自己的就診經歷。
2015年4月,她在位於杭州的一家專科大醫院做了宮頸癌手術,子宮、雙側附件都被切掉了。術後診斷,宮頸癌IB1期,醫生告訴她不用做放、化療,定期復查即可。
之後,她每3個月就去醫院復查一次,都沒有異常,直到2016年11月。
這次陰道鏡檢查發現HPV亞臨床感染,醫生建議她做個病理切片。11月8日,病理檢查結果出來了,診斷為:低分化癌伴壞死及部分區退變。
六神無主的張女士,在兒子兒媳的陪同下又去了這家醫院。他們找了一位姓楊的專家,楊醫生建議她儘快手術;她又找了第一次給她做手術的陳醫生,陳醫生則建議她儘快接受放、化療。
兩位專家,兩類不同治療方案,聽誰的?家裏人商量了一下,決定再去上海。
3天后,兒子陪著張女士去了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找婦科專家程璽。看了他們帶來的病理報告(上面附有切片圖像),程醫生的建議是儘快放、化療。
3位醫生,2位支援放、化療,那就回杭州做放、化療吧。
11月21日,張女士在出具這一病理報告的醫院辦了入院手續。21日、22日,接受了兩次放療後,醫生通知她23日早上接受化療,但這次化療結束後,還需要繼續第三次放療。
23日那天,張女士接受化療剛挂上了第三袋藥水,護士突然走進來。張女士記得很清楚,當時護士嘀咕了一句“不是不挂了麼?”語氣有些意外。
“我聽了有些急了,難道我身體那麼差?化療都做不了?”張女士聽了心裏有些不安。
過了一會兒,醫生進來了,告訴張女士,病理報告可能有誤,需要停止正在進行的化療。
錢報記者翻看了張女士帶來的出院記錄,上面寫著,接到病理科通知,患者病理切片需要重新閱片,故停止同步放、化療。
追問了那麼多次,為什麼沒人説再查一遍?
當天,醫生帶著張女士又做了一次病理檢查,第二天出具的病理報告上,醫生修正了報告:目前腫瘤診斷證據不充分,不予繼續治療,密切隨訪。
張女士沒辦出院手續,直接回家了,心裏窩著一肚子火,“第一次説癌,我還不急,這一次真的崩潰了。”她回憶,那幾天,家裏吃飯靜悄悄的,大兒子陪她聊天,説起自己的工作、未來的打算,她心裏更難受,“苦了那麼多年,拼了那麼多年,兒子出山了,我沒福享了。”她跟大兒子説,媽媽有個萬一,你要照顧好弟弟。
擔驚受怕一個月,張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相當於癌症判決書的病理報告,怎麼能出錯?
她回憶起一個細節,楊醫生看到第一張病理報告時,馬上給病理科打了電話,找報告上簽字的余醫生,但余醫生人不在。
“會不會當時楊醫生就有懷疑,我之前是早期鱗癌,這次復發怎麼變得那麼惡性?”張女士覺得,如果醫生有疑義,當時就應該搞清楚,她就不必白白吃放療的射線了。
“我們曾多次詢問醫生,怎麼復發得那麼嚴重?但沒有醫務人員在給我們治療前再復查。”大兒子戚先生也告訴錢報記者,前面血液查出來,幾個指標陽性,心裏還有一道防線,病理報告一齣來,感覺最後的希望沒了。醫生都説病理檢查結果是金標準,對癌症的判斷是一鍾定音的。
醫院解釋:醫生過度診斷
律師、專家懷疑:標本弄錯了
那麼對張女士癌症的誤判,醫院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是否應該給予張女士賠償?張女士為此諮詢了律師。她找到浙江堅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越華。
王越華畢業于法醫專業,曾經從事司法鑒定工作。看了前後兩張病理診斷報告,他覺得,從第一張病理圖像看,確診癌症復發沒問題,很典型。但僅隔10來天,又診斷張女士沒有復發是怎麼回事?難道第一個病理診斷的樣本不是張女士的?
王越華告訴錢報記者,在他接手的案子中,就曾經有3例樣本弄錯造成了誤診。
12月初,張女士去了趟醫院,醫院專門負責醫療糾紛的兩位醫生接待了她。對張女士的疑惑,醫院是這麼解釋的:
為什麼病理報告會出錯?
“病理科的醫生也有下面醫院來的,規培的、進修的,也有剛剛新來的,科裏討論分析過,很可能呢,經驗也不豐富,顯微鏡下看錯了……肯定是病理科的差錯。第一關,年輕醫生看了以後,報告就出來了,審核的醫生,不是很仔細。主要分析就是這個原因。”
做了兩次放療,對身體有沒有影響?
“整個療程完成,對任何人都有後遺症,照(放療)了兩次,絕對沒有問題的,回過頭來想,應該慶倖,沒有造成很大傷害,實際上我們醫生也是蠻負責的。”
近一個小時的談話,雙方還都心平氣和。但是,張女士和戚先生對醫院的答覆並不滿意。
本週一,錢報記者以家屬的身份,陪同戚先生又去了一次醫院,接待的還是那兩位醫生。但這一次,他們的説法變了:下診斷的不是進修醫生,就是單子上簽字的余醫生,有十多年工作經驗,“但經驗也還是有限,考慮到你媽媽也有這個病,比較謹慎,是過度診斷。”
張女士的病理報告,到底是醫生讀取標本時看錯了,還是另有原因?錢報記者諮詢了杭州三家醫院的病理醫生和婦科腫瘤專家。
杭州某三甲醫院的婦科腫瘤醫生告訴記者,宮頸癌術後復發,腫瘤惡性程度比原先增高,從理論上來講是有這個可能性的。
前後兩個病理切片圖像為何差異大?在迪安診斷工作的趙敏向記者解釋,病理診斷的準確性,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診斷醫生的水準、取樣的品質、切片是否切全等。“也有可能,即放、化療後,細胞形態發生了變化,所以再次檢查時看不到了。但可能性較小。”
在諮詢杭州兩家三甲醫院的病理科醫生時,對於第一張病理圖像,兩位醫生的意見都一樣:很典型,就是癌。但對比看了兩張病理報告上的圖像後,一位專家的想法與趙敏類似,另一位專家第一反應是,“不像一回事,這個會不會是別人的?”
他解釋,第二張報告圖像,看到的是類似魚鱗的組織,跟張女士2015年的診斷相符;而第一張報告圖像,更像腺癌。原來得了鱗癌,現在又得了腺癌,有這個可能性,但很小。倒是人為出錯的可能性更大些。
他告訴記者,標本到病理科,首先要有人接收、核對;然後切片,可能由低年資醫生來做,切完後,放盒子裏,固定、脫水、浸蠟,然後切片;切完後,再把蠟去掉,接下來染色。
除了染色是用機器,其他環節都是人工完成,中間就可能出錯,比如貼標簽,雖然有核查制度,面對很多切片,可能出錯;看片的時候,也可能張冠李戴。
“病理診斷,有一定的誤診率,但這是學術上的;如果是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就是另一回事了。”他説,這些都是基於病理報告産生的懷疑,想弄清楚,需要把切片借出來,找第三方機構鑒定。
記者把幾位醫生的建議轉告了戚先生。他和母親商量,決定把切片借出來,不光是為了把事情弄清楚,也為求個安心。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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