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生活垃圾偷倒江蘇無錫 4人被判刑(微故事 法治中國))
2016年12月,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對“上海生活垃圾偷倒江蘇無錫”案進行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法官介紹,2013年,無運輸處置生活垃圾資質的被告人徐某某與上海市楊浦區綠化與市容管理局簽訂了生活垃圾承運和處置合同,以每噸48至78元的價格取得生活垃圾的處置經營權。2015年3月至5月,徐某某在明知另一被告人徐某沒有運輸處置資質的情況下,仍將生活垃圾交由徐某及其船隊填埋。經層層轉包,垃圾最終被傾倒至無錫市惠山區洛社鎮華圻村直湖港邊。不法分子還用建築垃圾、土塊等進行掩蓋,導致當地環境嚴重污染,影響惡劣。
截至查獲時,徐某船隊已在華圻村地塊運輸傾倒4船垃圾,總計1670噸,另有4船垃圾未卸載即被海事部門查獲。
經檢測,這批生活垃圾中含重金屬鉛、鎘、六價鉻、類金屬砷、重金屬鉻等有毒物質。2015年7月,無錫市惠山區政府對傾倒的生活垃圾進行了應急處置,處置費用高達170萬餘元。令人唏噓的是,4名被告人造成如此大的損失,其非法獲利僅9000元至5萬元不等。
這是近年來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受理的污染環境犯罪案件中典型的一起。據了解,錫山法院此類案件數量大幅上升,2014年至今,每年漲幅超過100%。“這與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以及司法、行政機關的大力打擊密不可分。”案件承辦法官姚堅説,環境資源案件審理週期較長,由於污染物易揮發,環境又有一定的自凈能力,如果不做好前期的證據採集和保全,在後期就難以取證,從而導致案件審理陷入事實認定難的困境。
對此,錫山法院成立專門的環保合議庭,8年來,這個合議庭採用民事、刑事、行政“三審合一”,安排專家型法官、專家陪審員審案,取得了良好效果。2012年底,無錫市環保公益金專項資金賬戶正式設立,這也是江蘇省設立的首個環保公益金賬戶。獨立列支、獨立管理的環保公益金專項賬戶,將環境案件收取的環境修復費用專門用於涉案的環境生態修復。“上海生活垃圾偷倒江蘇無錫”案中被告人徐某某主動繳納的18萬元環境修復費也直接納入無錫市環保公益金專項賬戶。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