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家長簽“安全保證書” 姑姑到校扇老師耳光
華商報商洛訊(記者 陳永輝)一年級的學生放學後家長經常未及時接,老師給家長打電話,讓到校簽“安全保證書”。孩子的姑姑聞訊後,衝進學校欲找班主任,誤將一女老師當成班主任,怒扇3耳光。
教師辦公室內 女老師被扇三耳光
昨日,有知情人報料稱,12月23日下午2時許,一名家長到商洛市商州區第一小學找孩子班主任,誤將另一名代課女老師當成班主任,扇了對方耳光。
昨日上午,商州區第一小學負責人證實,確實發生了老師被打的事。“當天下午2時許,一年級3班一名學生的姑姑到教師辦公室,問誰是趙老師,一名女老師剛一回頭,就被對方扇了耳光。”這位負責人稱,女老師被打後,説自己不是趙老師,對方便欲離開學校,被其他老師攔住。
“對方二話不説,衝我扇了3耳光……”被打女老師説,當時辦公室有好多同事目睹了這一幕。
事後,雙方被民警帶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城關派出所,做完筆錄後,打人者老公帶老師到醫院檢查。據被打女老師稱,對方一直沒正式道歉。
昨日,華商報記者通過多種渠道證實,打人者是商州區人社局下屬單位商州區勞動監察大隊幹部。記者多次撥打其電話,對方始終未接,發短信也未獲回復。
常步行回家 班主任擔心孩子安全
到底啥原因,導致家長如此衝動呢?一年級3班班主任趙老師説,這位學生家距學校約3公里遠,家長經常不按時來接,放學後孩子常自己步行回家。考慮到孩子安全問題,她才聯繫家長寫個“安全保證書”。事發當天,家長説來學校,結果到了下午,學生的姑姑來了,便發生了打人事情。
“老師在校被扇耳光,人身受到傷害,學校肯定要為老師討回公道。”商州區第一小學相關負責人稱,學校要求打人家長必須向被打老師賠禮道歉。目前,商州警方已介入調查調解。
針對此事,陜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陸遜説,學校承擔責任包括學生在校的時間、場所以及範圍,未成年人在校發生意外,學校應承擔一定責任,但若非上學時間發生意外,應由家長承擔。從法律層面講,學校讓家長寫安全保證書是多餘的,學校應當告知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即可。
>>記者説話
孩子安全問題各方都不應缺位
一年級的孩子獨自步行數公里回家,不免讓人擔心。學校讓家長寫安全保證書的做法,出發點是好的,但方式是否得當值得商榷。而家長或許誤解了老師的初衷和意圖,才會出現如此情緒之舉。若雙方提前溝通到位,或許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
教育孩子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責任,作為學校、家長都不能缺位。當孩子出現狀況遇到問題,如何對待和解決考驗的是家長、學校雙方的智慧,或許彼此多點寬容理解和溝通,才能共同為孩子營造良好的成長空間。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