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養生館針灸扎死人 老闆非法行醫被判刑10年
正義網桂林12月12日電(通訊員蔣義紅 唐曉萍)現在中醫養生、保健非常火熱,無資質的機構和人員打著法律的擦邊球充斥著整個市場,提供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養生、保健”服務。近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認為某養生館的老闆黃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構成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2016年3月5日,梁某因為身體不舒服,在妻子的陪同下到位於臨桂區臨桂鎮黃某經營的養生館進行針灸理療,親自操針對其進行針灸。在針灸完成約20分鐘後,梁某的身體出現不適,隨後,其病情愈加惡化,臉色愈發青紫,並伴有嘔吐。黃某立即採取搶救措施,同時打120急救電話,經120急救醫生現場搶救無效,梁某死亡。
經鑒定,梁某係在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基礎上發生冠狀動脈性猝死,其冠狀動脈性猝死與其死前的針灸行為存在間接因果關係,針灸行為屬於輔助因素。
當日,黃某被刑事拘留,經調查,黃某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職業證書》的情況下。案發後,被告人黃某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損失,又是初犯。被害人的死亡與被告人的針灸行為是間接因果關係,針灸行為只是輔助作用,可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黃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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