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昌一女子因對隆鼻整形手術效果不滿,把一桶大糞潑到了主治醫生孫某家門口,並對其毆打至輕傷。9月23日,記者從許昌市魏都區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愛美的吳某一直對自己的鼻子不滿意。2016年2月,經過再三打聽,吳某找到孫某工作的醫療機構,決定實施隆鼻整形手術。但手術過後,吳某卻多次稱感覺鼻子部位不舒服,而且對手術效果也不滿意。
在和孫溝通無果後,她聯繫孫某進行索賠。但孫某一直避而不見。吳某到孫家門前給孫打電話,孫某稱自己在外地出差,而吳某通過屋內動靜聽出孫某在家中。吳某一氣之下跑到小區外一公廁內,用一個閒置的塑膠桶,舀了一桶糞便,返回孫某家,朝孫某家的大門潑灑。
孫某出來制止,與吳某發生爭執。吳某持裝大糞的塑膠桶對孫某進行掄打,致使孫某左手骨折。經司法鑒定,孫某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隨後,吳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因吳某係自首,到案後能認罪悔罪,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線索提供趙市偉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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