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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上發帖招人搶錢獲死刑 殺死一放高利貸者

2016年08月26日 06:25:51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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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男子QQ群發帖招人搶錢獲死刑

  三個互不相識的年輕人通過QQ群相識後預謀搶劫。三人謊稱借款將付某騙上車,並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勒死對方,搶得30萬餘元現金。昨天記者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張某死刑,判處高某死緩,判處王某無期徒刑。京華時報記者鄭羽佳

  >>案情

  三人QQ群內相識策劃搶劫

  27歲的張某、22歲的高某和28歲的王某三人在QQ上相識。案發前一個月,張某在一個名為“走投無路”的QQ群裏發佈一條“缺錢”的帖子,內容是想找人一起“搞錢”。廣東的高某和四川的王某看到帖子後,先後通過QQ與張某取得聯繫,三人決定搶劫。

  張某意圖搶劫曾向其出借錢款的被害人付某(男,歿年42歲),三人在京多次預謀,由張某準備作案工具繩子、刀具和汽車。

  去年11月25日15時許,三人攜帶作案工具,由張某駕車,來到豐台區方莊橋富潤公寓南側路邊。張某以質押借款為名聯繫付某,並將其騙至車內。高某趁付某不備,用繩子猛勒其頸部。後高某夥同王某將付某拽至車廂後部,先後用繩子猛勒付某頸部致其死亡。高某從付某的背包內搶得現金30.2萬元,三人將付某的屍體丟棄地鐵房山線某高架橋墩西北側。張某分得錢款7萬元,剩餘贓款由高某和王某平分。

  案發後,王某、張某和高某分別在成都、青海和廣州被抓獲歸案。

  >>供述

  本來想搶賭場覺得太危險

  三人最先商量運毒和搶賭場,後覺得太危險而放棄,又決定搶劫放高利貸的人。

  張某稱付某是他物色的,“他之前經常放錢給我”。案發當天14時,張某約付某出來,並讓對方上了借來的車,“我負責開車,付某上車以後他倆就動手了”。

  高某稱,付某上車後坐在副駕駛,張某跟他擺手示意動手。王某用繩子勒住付某的脖子,付某反抗時將他的左手食指咬傷。被害人不動後,高某打開包發現了現金,“張某回頭問我多少錢,我説有20萬,但實際裏面有30萬,我和王某偷偷多分了點兒,最終張某分到7萬,我和王某每人11萬多”。

  王某交代,他們將付某拋屍後去了機場,分頭逃竄。

  >>判決

  三人獲刑兩人當庭要上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截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依法應予懲處。綜上,市二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張某死刑,判處高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王某無期徒刑。此外,責令三被告人共同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等共計6萬元。

  宣判後,張某和高某不服提起上訴,王某則表示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