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出庭受審。
原標題:男子為“幹妹妹”槍殺包工頭
見“幹妹妹”和包工頭高某開房,楊某遂將高某約出後開槍將其打死並掩埋屍體。昨天,楊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庭上,楊某説願意以命抵命。
上午10點,現年50歲的楊某被帶進法庭。楊某係北京人,案發前無業,曾因犯流氓罪、盜竊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共被判處過27年有期徒刑,2013年1月22日刑滿釋放,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于2015年8月31日被大興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檢方指控,去年8月26日下午,楊某預謀殺死53歲的高某,並準備了槍支、手銬等作案工具。楊某在大興區龐各莊鎮東南次村附近,持槍向高某射擊數槍,將其當場打死。楊某將高某的屍體運至大興區龐各莊鎮金泰港物流公司鐵紅廠附近掩埋,並將高某駕駛的價值30萬元的轎車焚燬滅跡。同年8月30日,楊某被大興分局查獲歸案。
經查,楊某非法持有槍支3支及手槍彈12發、運動槍彈45發。楊某交代,他于2013年花5萬元從白溝買了一支帶著消音器的手槍,然後照著這支槍自己又做了兩支。
楊某當庭供述,他出獄後結了婚,想好好做人。案發前3個月,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女子張某。張某説自己認識一個叫高某的包工頭,高某可以介紹首都機場的裝修工程給他做,“我想做工程,也因曾幫張某要過賬,張某就認我做了哥哥”。
案發當天,張某帶著高某和楊某見面,3人一起吃飯。飯後,張某告訴他高某要帶她去開房,“我沒有離開,在遠處看著,結果真看到他們去開房了”。楊某回家拿了把槍,給張某打電話讓她把高某約出來,3人再次見面,開車到了龐各莊。在車上,楊某拿出槍威脅高某別動。
“我先打了高某胳膊一槍,然後拿手銬銬住他。”楊某説,“他突然撲過來,我就連開了兩槍。”事後,楊某一人將高某屍體掩埋,並將高某的車焚燒。
庭上,被害人高某的家人要求楊某賠償141萬餘元。高某家人的辯護人提出,張某和楊某預謀後共同作案,建議法庭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但檢方認為偵查部門一直沒有證據證明張某有罪。
“我願意賠償,但是沒有能力,我什麼財産都沒有。”楊某説,希望法庭能夠判處他死刑,而且希望儘快判決,以給高某家人一個交代。
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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